【招标公告】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桥分公司本部洒水车租赁服务框架协议询比采购项目项目公告
【招标公告】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桥分公司本部洒水车租赁服务框架协议询比采购项目项目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浙江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浙江 杭州市 | 采购单位 | 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桥分公司本部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本部洒水车租赁服务框架协议询比采购项目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第一章 询比采购公告
根据我单位采购计划安排,现拟采用询比方式采购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桥分公司本部洒水车租赁服务框架协议询比采购项目,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桥分公司洒水车框架租赁,计划框架租赁5 台10方洒水车、10台12方洒水车、5台15方洒水车、5台20方洒水车,本次招标含税预算为480万元。
本次招标将确定2024年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桥分公司浙江区域拟新中标、在建需要租赁洒水车的入围中标供应商,并签订框架协议,框架协议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入围框架协议签订前有效。
除因承接项目时业主方另有约定或招标人因其他原因的情况外,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桥分公司将在项目落地、具体采购需求明确后,在此次招标框架原则之下采用询比采购方式确定供应商,不再另行单独招标。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依法办理主体资格公证认证的境外公司,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 资质要求:(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本租赁项目所需设备,具有一定的规模和实力,具备国内相关管理资质,租赁设备的规格型号、性能状态均符合现行的行业要求,且相关证件齐全有效,租赁价格、服务能满足工程施工要求。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身份(若投标人为普通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自然人独资企业等,则对是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是否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身份不作要求)或者小规模纳税人身份的供应商。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供方应当提供在设备进场前提供设备来源证明(设备购买合同(发票)或设备租赁合同)。每辆洒水车手续完整,使用年限 3 年以内,相关车辆进场使用前车辆保险齐全,其中第三者责任险不小于 150 万。
(工程类: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对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提出相应要求;材料设备类:根据生产商及经销商的不同要求进行设立)
√(2)业绩要求:自 2021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时间具有国内工程项目的同类产品租赁业绩,且单个租赁合同业绩金额不低于 20 万元(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金额或总量应明晰可辨)。
√(3)项目负责人要求:无
√(4)信誉要求: 近三年内(自2021年1月1日至竞价截止日期间)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并截图,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日期为准)【查询方式:高级检索➡全文检索(分别检索供应商、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案由(供应商选择“单位行贿”,法定代表人和拟委派项目负责人选择“行贿”)➡裁判日期(至少为要求查询开始时间至本公告发出之日)】
(5)其他要求:供方应当提供在设备进场前提供设备来源证明(设备购买合同(发票)或设备租赁合同)。每辆洒水车手续完整,使用年限 3 年以内,相关车辆进场使用前车辆保险齐全,其中第三者责任险不小于 150 万。
财务要求: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 50 万元 ,且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件)采购活动的。
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联合体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未填)
4、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段(包件)进行响应,且允许中1个标段(包件)。
5、其他:洒水车的进出场费用以及日常的维护保养费用由投标人承担。(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本租赁项目所需设备,具有一定的规模和实力,具备国内相关管理资质,租赁设备的规格型号、性能状态均符合现行的行业要求,且相关证件齐全有效,租赁价格、服务能满足工程施工要求。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身份(若投标人为普通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自然人独资企业等,则对是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是否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身份不作要求)或者小规模纳税人身份的供应商。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供方应当提供在设备进场前提供设备来源证明(设备购买合同(发票)或设备租赁合同)。每辆洒水车手续完整,使用年限 3 年以内,相关车辆进场使用前车辆保险齐全,其中第三者责任险不小于 150 万。
2.2 财务要求: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 50 万元 ,且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
2.3 业绩要求:自 2021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时间具有国内工程项目的同类产品租赁业绩,且单个租赁合同业绩金额不低于 20 万元(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金额或总量应明晰可辨)。
2.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或其授权代表未被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取消参加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范围内招标采购项目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包括但不限于灰、黑名单,标的物品类 D 级供应商等情形)。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
准,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时间为准)。
(5)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6)其他:/。
2.5 人员要求:本次洒水车框架租赁要求每辆洒水车配备一个驾驶员,驾驶员费用应包含在本次投标报价中,新增驾驶员费用在报价中另外说明,不含在总报价中。
2.6 其他要求:
(1)每个投标人可在招标中对 1 个标段(合同包)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参加多标段(合同包)投标的投标人,须对每个标段(合同包)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其他:洒水车的进出场费用以及日常的维护保养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1、采购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4-10-18 09:00至2024-10-22 00:00。(不得少于2日)
2、潜在供应商可访问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s://cncico.zjgzzc.com/cms/default/webfile/index.html进行供应商注册,无需办理CA。本项目采购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下载方式发放。
3、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递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4-10-24 09:00。采购人将于2024-10-23 09:00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报价失败的,责任自负。
四、响应文件递交等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0-25 09:00;(不得少于3日)
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电子响应文件(正本)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递交至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
3、电子响应文件(正本)未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将被拒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10-25 09:00。
5、其他要求:(由采购人视采购项目情况填写,无则填“/”)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https://cncico.zjgzzc.com/),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https://www.zjjtgc.com/)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桥分公司本部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钱坞路 598 号 6 号楼 6 楼
联系人:邵
电话:***
电子邮箱:1850185950@qq.com
2、监督部门: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纪检室/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纪检室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钱坞路 598 号 6 号楼 9 楼/ 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钱坞路 598 号 6 号楼 6 楼
电 话:0571-87669555/ 0571-87669561
3、系统维护联系电话:(0571)86906758
采购人: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桥分公司本部(单位公章)
日 期:2024-10-1510-08
根据我单位采购计划安排,现拟采用询比方式采购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桥分公司本部洒水车租赁服务框架协议询比采购项目,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桥分公司洒水车框架租赁,计划框架租赁5 台10方洒水车、10台12方洒水车、5台15方洒水车、5台20方洒水车,本次招标含税预算为480万元。
本次招标将确定2024年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桥分公司浙江区域拟新中标、在建需要租赁洒水车的入围中标供应商,并签订框架协议,框架协议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入围框架协议签订前有效。
除因承接项目时业主方另有约定或招标人因其他原因的情况外,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桥分公司将在项目落地、具体采购需求明确后,在此次招标框架原则之下采用询比采购方式确定供应商,不再另行单独招标。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依法办理主体资格公证认证的境外公司,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 资质要求:(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本租赁项目所需设备,具有一定的规模和实力,具备国内相关管理资质,租赁设备的规格型号、性能状态均符合现行的行业要求,且相关证件齐全有效,租赁价格、服务能满足工程施工要求。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身份(若投标人为普通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自然人独资企业等,则对是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是否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身份不作要求)或者小规模纳税人身份的供应商。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供方应当提供在设备进场前提供设备来源证明(设备购买合同(发票)或设备租赁合同)。每辆洒水车手续完整,使用年限 3 年以内,相关车辆进场使用前车辆保险齐全,其中第三者责任险不小于 150 万。
(工程类: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对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提出相应要求;材料设备类:根据生产商及经销商的不同要求进行设立)
√(2)业绩要求:自 2021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时间具有国内工程项目的同类产品租赁业绩,且单个租赁合同业绩金额不低于 20 万元(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金额或总量应明晰可辨)。
√(3)项目负责人要求:无
√(4)信誉要求: 近三年内(自2021年1月1日至竞价截止日期间)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并截图,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日期为准)【查询方式:高级检索➡全文检索(分别检索供应商、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案由(供应商选择“单位行贿”,法定代表人和拟委派项目负责人选择“行贿”)➡裁判日期(至少为要求查询开始时间至本公告发出之日)】
(5)其他要求:供方应当提供在设备进场前提供设备来源证明(设备购买合同(发票)或设备租赁合同)。每辆洒水车手续完整,使用年限 3 年以内,相关车辆进场使用前车辆保险齐全,其中第三者责任险不小于 150 万。
财务要求: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 50 万元 ,且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件)采购活动的。
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联合体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未填)
4、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段(包件)进行响应,且允许中1个标段(包件)。
5、其他:洒水车的进出场费用以及日常的维护保养费用由投标人承担。(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本租赁项目所需设备,具有一定的规模和实力,具备国内相关管理资质,租赁设备的规格型号、性能状态均符合现行的行业要求,且相关证件齐全有效,租赁价格、服务能满足工程施工要求。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身份(若投标人为普通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自然人独资企业等,则对是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是否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身份不作要求)或者小规模纳税人身份的供应商。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供方应当提供在设备进场前提供设备来源证明(设备购买合同(发票)或设备租赁合同)。每辆洒水车手续完整,使用年限 3 年以内,相关车辆进场使用前车辆保险齐全,其中第三者责任险不小于 150 万。
2.2 财务要求: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 50 万元 ,且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
2.3 业绩要求:自 2021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时间具有国内工程项目的同类产品租赁业绩,且单个租赁合同业绩金额不低于 20 万元(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金额或总量应明晰可辨)。
2.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或其授权代表未被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取消参加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范围内招标采购项目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包括但不限于灰、黑名单,标的物品类 D 级供应商等情形)。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
准,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时间为准)。
(5)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6)其他:/。
2.5 人员要求:本次洒水车框架租赁要求每辆洒水车配备一个驾驶员,驾驶员费用应包含在本次投标报价中,新增驾驶员费用在报价中另外说明,不含在总报价中。
2.6 其他要求:
(1)每个投标人可在招标中对 1 个标段(合同包)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参加多标段(合同包)投标的投标人,须对每个标段(合同包)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其他:洒水车的进出场费用以及日常的维护保养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1、采购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4-10-18 09:00至2024-10-22 00:00。(不得少于2日)
2、潜在供应商可访问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s://cncico.zjgzzc.com/cms/default/webfile/index.html进行供应商注册,无需办理CA。本项目采购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下载方式发放。
3、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递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4-10-24 09:00。采购人将于2024-10-23 09:00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报价失败的,责任自负。
四、响应文件递交等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0-25 09:00;(不得少于3日)
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电子响应文件(正本)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递交至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
3、电子响应文件(正本)未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将被拒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10-25 09:00。
5、其他要求:(由采购人视采购项目情况填写,无则填“/”)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https://cncico.zjgzzc.com/),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https://www.zjjtgc.com/)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桥分公司本部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钱坞路 598 号 6 号楼 6 楼
联系人:邵
电话:***
电子邮箱:1850185950@qq.com
2、监督部门: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纪检室/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纪检室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钱坞路 598 号 6 号楼 9 楼/ 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钱坞路 598 号 6 号楼 6 楼
电 话:0571-87669555/ 0571-87669561
3、系统维护联系电话:(0571)86906758
采购人: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桥分公司本部(单位公章)
日 期:2024-10-15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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