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20241018温州市平阳县储备晚籼米公开竞价采购交割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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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浙江 温州市 | 采购单位 | 温州粮食中心市场 |
招标代理机构 | 近期温州粮食中心 | 项目名称 | 20241018温州市平阳县储备晚籼米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一、标的物情况及要求:
1、品种:晚籼米。
2、数量:150吨;2023年收获的晚籼谷2024年10月14日后加工的新鲜晚籼米;粒型:同一粒型;加工精度:精碾。
3、交货地点:钱仓粮库16p1-2仓.叶垟2p1仓
4、质量要求:水分≤13.5%;黄粒米≤0.1%;无虫粮;色泽、气味正常;符合等级:GB1354-2018二级以上大米;食品卫生指标符合GB2715-2016及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5、定量包:25公斤(净重)定量包装。
6、包装物:彩色编织袋包装,包装物标识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包装,标签标准等有关规定,注明品种名称、等级、净含量、执行标准、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企业名称和地址等内容。统一编织袋包装(不可用覆膜编织袋),每包净重25公斤,包装物计斤不计价,保质期:准低温储藏,保质期标签标明15个月。
7、重要申明:
(1)大米粒型不一致,或者包装物、大米质量及卫生指标不符合要求的一律退货。
(2)新陈度检测采用新陈度快速测定办法,显示不达标、有陈米混入,或有虫害发现,全部作退货处理。
(3)本次采购的晚籼米严禁进口大米掺入,一经发现掺入进口大米现象即视为违约,按退货处理并终止合同,同时网上履约保证金抵违约金处理。
二、交货地点、时间、方式
1、交货地点及供货时间:钱仓粮库16p1-2、叶垟粮库2p1仓。
供货时间要求:2024年10月28日前完成(特殊情况和人力不可抗拒情况除外)。
2、工作时间:委托方储粮库点每天工作时间为:7:00-17:00;交割期限内包括节假日。
3、包装要求:包装
4、交货方式:
(1)供应方送货前必须事先与委托方协商确定送货时间和数量(吨/天),否则造成一切后果由供应方负责。
(2)交货方式:按委托方标书中指定的仓房仓前交货,粮食入仓前的一切费用以及风险由供应方负责。
(3)验收办法:凭供货方提供的本批次出厂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单验收入库,货物入库完毕后取样送温州市粮油产品质量检测站检验。标的物检验不合格,由中标方在约定期限内负责调换,如超出约定期限;标的物检验仍不合格,即作为中标方违约处理,质量保证金抵作违约金。退回全部货物,所有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货方负责。
(4)委托方提供的服务与承诺:供应方送货时应在委托方正常工作时间内,委托方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应及时向供应方提供卸货服务(特殊情况和人力不可抗拒情况除外)。
三、货款结算方式:
在供应方交货完毕后,委托方委托温州市粮油产品质量检测站对供应方交付的晚籼米进行满仓质量扦样检验(含质量、储存品质、卫生指标):
1、若检验合格,供应方凭温州市粮油产品质量检测站出具的满仓鉴定质检报告和委托方实际接收入库数量以及供应方提供完备的相关正式发票等所有手续,委托方在五个工作日内结算完毕。
2、若检验不合格(或部分数量检测不合格),供应方需在一个月内用同等数量相同品种符合本细则约定质量要求的晚籼米更换检验不合格的晚籼米,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供应方承担。
3、供应方未在委托方规定时间内更换到位的,委托方有权没收供应方相应履约保证金(每吨140元),并终止协议。
四、质量纠纷处理约定
1、发生质量纠纷时,委托方应在到货后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及时向供应方和温州浙南粮食有限公司(温州粮食中心市场)提出,逾期作为验收通过处理。
2、供应方在接到会验通知后二个工作日内派人或委托其他人员到场会验,因延时会验,按延时交货处理,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损失;供应方延时会验超过五个工作日的,作为验收不通过处理,委托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按照竞价采购公告及本购销合同追究供应方的违约责任。
3、自会验通知单到达之日起,二个工作日之内,任何一方未按时参与现场会验的视为缺席。缺席处理办法:由温州浙南粮食有限公司(温州粮食中心市场)工作人员会同相关人员到现场监督抽验,并填写《现场抽样单》,并视缺席方认可抽验过程。
4、双方均可全权委托温州浙南粮食有限公司(温州粮食中心市场)按上述检质办法进行质量纠纷处理,因质量纠纷发生的一切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五、其他事项
1、本次竞价交易的底价及成交价均指送到指定交货仓房仓前的价格(含税含发票含运费等费用)。
2、本次采购采取定点定仓,并实行食品质量安全指标保证金制度的方式实施,供应方必须对该项业务全面负责。
3、在本合同期限内如产生价格和意外等风险,供应方不履行本协议,委托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每吨140元),并终止协议。
六、近期温州粮食中心市场受委托方委托举办的网上竞价交易会上中标标的但履约能力较差的单位,限制参与本次竞价交易活动;中标方未按照公告及合同约定期限履约的,将视情况限制其参与后期粮食竞价交易活动。
七、委托方平阳县国有粮食收储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陈科长:13958906412;
廖科长:13868579855。
温州粮食中心市场
2024年10月14日
1、品种:晚籼米。
2、数量:150吨;2023年收获的晚籼谷2024年10月14日后加工的新鲜晚籼米;粒型:同一粒型;加工精度:精碾。
3、交货地点:钱仓粮库16p1-2仓.叶垟2p1仓
4、质量要求:水分≤13.5%;黄粒米≤0.1%;无虫粮;色泽、气味正常;符合等级:GB1354-2018二级以上大米;食品卫生指标符合GB2715-2016及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5、定量包:25公斤(净重)定量包装。
6、包装物:彩色编织袋包装,包装物标识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包装,标签标准等有关规定,注明品种名称、等级、净含量、执行标准、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企业名称和地址等内容。统一编织袋包装(不可用覆膜编织袋),每包净重25公斤,包装物计斤不计价,保质期:准低温储藏,保质期标签标明15个月。
标的号 | 数量(吨) | 品种 | 年份 | 产地 | 水分% | 杂质% | 加工 | 黄粒米% | 互混 | 色泽气味 | 交货地点 | 储粮方式 |
001 | 150 | 晚籼米 | 24 | 不限 | ≦13.5 | 0.0 | 精碾 | ≦0.1 | 0.0 | 正常 | 钱仓16p1-2 | 包装、净重25公斤/包 |
002 | 300 | 晚籼米 | 24 | 不限 | ≦13.5 | 0.0 | 精碾 | ≦0.1 | 0.0 | 正常 | 叶垟2p1 | 包装、净重25公斤/包 |
7、重要申明:
(1)大米粒型不一致,或者包装物、大米质量及卫生指标不符合要求的一律退货。
(2)新陈度检测采用新陈度快速测定办法,显示不达标、有陈米混入,或有虫害发现,全部作退货处理。
(3)本次采购的晚籼米严禁进口大米掺入,一经发现掺入进口大米现象即视为违约,按退货处理并终止合同,同时网上履约保证金抵违约金处理。
二、交货地点、时间、方式
1、交货地点及供货时间:钱仓粮库16p1-2、叶垟粮库2p1仓。
供货时间要求:2024年10月28日前完成(特殊情况和人力不可抗拒情况除外)。
2、工作时间:委托方储粮库点每天工作时间为:7:00-17:00;交割期限内包括节假日。
3、包装要求:包装
4、交货方式:
(1)供应方送货前必须事先与委托方协商确定送货时间和数量(吨/天),否则造成一切后果由供应方负责。
(2)交货方式:按委托方标书中指定的仓房仓前交货,粮食入仓前的一切费用以及风险由供应方负责。
(3)验收办法:凭供货方提供的本批次出厂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单验收入库,货物入库完毕后取样送温州市粮油产品质量检测站检验。标的物检验不合格,由中标方在约定期限内负责调换,如超出约定期限;标的物检验仍不合格,即作为中标方违约处理,质量保证金抵作违约金。退回全部货物,所有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货方负责。
(4)委托方提供的服务与承诺:供应方送货时应在委托方正常工作时间内,委托方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应及时向供应方提供卸货服务(特殊情况和人力不可抗拒情况除外)。
三、货款结算方式:
在供应方交货完毕后,委托方委托温州市粮油产品质量检测站对供应方交付的晚籼米进行满仓质量扦样检验(含质量、储存品质、卫生指标):
1、若检验合格,供应方凭温州市粮油产品质量检测站出具的满仓鉴定质检报告和委托方实际接收入库数量以及供应方提供完备的相关正式发票等所有手续,委托方在五个工作日内结算完毕。
2、若检验不合格(或部分数量检测不合格),供应方需在一个月内用同等数量相同品种符合本细则约定质量要求的晚籼米更换检验不合格的晚籼米,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供应方承担。
3、供应方未在委托方规定时间内更换到位的,委托方有权没收供应方相应履约保证金(每吨140元),并终止协议。
四、质量纠纷处理约定
1、发生质量纠纷时,委托方应在到货后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及时向供应方和温州浙南粮食有限公司(温州粮食中心市场)提出,逾期作为验收通过处理。
2、供应方在接到会验通知后二个工作日内派人或委托其他人员到场会验,因延时会验,按延时交货处理,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损失;供应方延时会验超过五个工作日的,作为验收不通过处理,委托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按照竞价采购公告及本购销合同追究供应方的违约责任。
3、自会验通知单到达之日起,二个工作日之内,任何一方未按时参与现场会验的视为缺席。缺席处理办法:由温州浙南粮食有限公司(温州粮食中心市场)工作人员会同相关人员到现场监督抽验,并填写《现场抽样单》,并视缺席方认可抽验过程。
4、双方均可全权委托温州浙南粮食有限公司(温州粮食中心市场)按上述检质办法进行质量纠纷处理,因质量纠纷发生的一切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五、其他事项
1、本次竞价交易的底价及成交价均指送到指定交货仓房仓前的价格(含税含发票含运费等费用)。
2、本次采购采取定点定仓,并实行食品质量安全指标保证金制度的方式实施,供应方必须对该项业务全面负责。
3、在本合同期限内如产生价格和意外等风险,供应方不履行本协议,委托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每吨140元),并终止协议。
六、近期温州粮食中心市场受委托方委托举办的网上竞价交易会上中标标的但履约能力较差的单位,限制参与本次竞价交易活动;中标方未按照公告及合同约定期限履约的,将视情况限制其参与后期粮食竞价交易活动。
七、委托方平阳县国有粮食收储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陈科长:13958906412;
廖科长:13868579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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