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2024年衢州市区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处置服务采购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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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浙江 衢州市 | 采购单位 | 衢州市环境卫生管理服务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2024年衢州市区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处置服务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衢州市环境卫生管理服务中心
项目名称:2024年衢州市区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处置服务采购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2024年衢州市区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处置服务采购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1.服务内容
衢州市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垃圾焚烧产生的飞灰预估日均产生飞灰(原灰)30余吨,1.2万吨/年。现需对飞灰以原灰的方式进行外运和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置,处理工艺采用飞灰水洗水泥窑协同处置,飞灰运输由光大环保能源(衢州)有限公司运送至中标单位现场(运距50公里以内的由光大环保能源(衢州)有限公司运送至中标单位现场,运距超出50公里的,超出部分的运输费由中标方承担)并承担60元/吨的飞灰处置费用。
2.项目要求
2.1处置方式:飞灰水洗水泥窑协同处置
2.2处置要求:按照国家环保规范要求,科学规范处置飞灰等。
3.服务年限:1年,具体服务开始日期按采购人通知为准。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2024年衢州市区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处置服务采购于2024年9月9日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开招标公告,开标时间为2024年9月30日09:30分,截止开标时间只有江山市虎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一家供应商递交了投标文件参与投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同时考虑到江山市虎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为本项目上一轮的供应商,经组织专家论证,现决定将本项目采购方式转为单一来源采购,由江山市虎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的供应商。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江山市虎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衢州市江山市虎山街道何家山村下南塘58号
三、公示期限
2024年10月08日至2024年10月14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衢州市环境卫生管理服务中心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地 址:衢州市顺风东路7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衢州市财政局
联 系 人:黄女士
监管部门电话:19957000570
传 真:/
地 址:衢州市三江东路28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专家论证意见.pdf (1.0 M)
采购人:衢州市环境卫生管理服务中心
项目名称:2024年衢州市区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处置服务采购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2024年衢州市区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处置服务采购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1.服务内容
衢州市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垃圾焚烧产生的飞灰预估日均产生飞灰(原灰)30余吨,1.2万吨/年。现需对飞灰以原灰的方式进行外运和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置,处理工艺采用飞灰水洗水泥窑协同处置,飞灰运输由光大环保能源(衢州)有限公司运送至中标单位现场(运距50公里以内的由光大环保能源(衢州)有限公司运送至中标单位现场,运距超出50公里的,超出部分的运输费由中标方承担)并承担60元/吨的飞灰处置费用。
2.项目要求
2.1处置方式:飞灰水洗水泥窑协同处置
2.2处置要求:按照国家环保规范要求,科学规范处置飞灰等。
3.服务年限:1年,具体服务开始日期按采购人通知为准。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2024年衢州市区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处置服务采购于2024年9月9日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开招标公告,开标时间为2024年9月30日09:30分,截止开标时间只有江山市虎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一家供应商递交了投标文件参与投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同时考虑到江山市虎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为本项目上一轮的供应商,经组织专家论证,现决定将本项目采购方式转为单一来源采购,由江山市虎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的供应商。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江山市虎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衢州市江山市虎山街道何家山村下南塘58号
三、公示期限
2024年10月08日至2024年10月14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衢州市环境卫生管理服务中心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地 址:衢州市顺风东路7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衢州市财政局
联 系 人:黄女士
监管部门电话:19957000570
传 真:/
地 址:衢州市三江东路28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专家论证意见.pdf (1.0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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