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铜锣湾小区高品质供水管道工程
【招标公告】铜锣湾小区高品质供水管道工程: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浙江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浙江 嘉兴市 | 采购单位 | 海宁上塘水务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嘉兴昊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铜锣湾小区高品质供水管道工程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铜锣湾小区高品质供水管道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铜锣湾小区高品质供水管道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宁上塘水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建设地点为:海宁市铜锣湾小区。
2.2招标估算:118.6万元。
2.3招标范围:铜锣湾小区高品质供水管道工程,包含泵房外管网工程、泵房外市政工程以及泵房内装修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75日历天。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其他要求详招标公告资格后审要求。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人自行确定。(2)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3)联合体协议中明确各方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5投标人须提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2024年10月7日发布的对应资质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投标人应在投标前自行做好“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相关信息的维护工作,并对企业资质、人员资格、项目状况、信用评价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4.投标登记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9月30日至2024年10月11日下午14:30,登陆“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通过“海宁市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完善投标信息并下载招标文件和相关附件(未注册的单位,请到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注册办理(详见企业注册操作说明))。
4.2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通过“海宁市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地点为海宁市水务集团八楼开标室(浙江省海宁市文苑南路235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https://jxszwsjb.jiaxing.gov.cn/col/col1229743950/index.html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宁上塘水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嘉兴昊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宁市水务集团东裙楼一楼高品质办 地 址:海宁市黄湾镇黄湾村东马家场20号1楼
邮 编: 314400 邮 编: 314400
联 系 人: *** 联 系 人: ***
电话:***(海宁市府网689035) 电话:15868380013(政府网:579013)
传 真: 传 真:
8.质疑、投诉联系方式
8.1招标人质疑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海宁市府网689035);
8.2招标代理质疑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孙先生,18305831258;
8.3投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海宁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0573-87079305。
项目负责人(签字):
2024年9月30日
附件一 :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注:1.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2.如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人员证书提供新版的(未采用电子版证书的除外),可提供政务网上带二维码的证件复印件。
附件下载: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铜锣湾小区高品质供水管道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宁上塘水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建设地点为:海宁市铜锣湾小区。
2.2招标估算:118.6万元。
2.3招标范围:铜锣湾小区高品质供水管道工程,包含泵房外管网工程、泵房外市政工程以及泵房内装修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75日历天。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其他要求详招标公告资格后审要求。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人自行确定。(2)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3)联合体协议中明确各方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5投标人须提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2024年10月7日发布的对应资质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投标人应在投标前自行做好“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相关信息的维护工作,并对企业资质、人员资格、项目状况、信用评价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4.投标登记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9月30日至2024年10月11日下午14:30,登陆“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通过“海宁市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完善投标信息并下载招标文件和相关附件(未注册的单位,请到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注册办理(详见企业注册操作说明))。
4.2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通过“海宁市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地点为海宁市水务集团八楼开标室(浙江省海宁市文苑南路235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https://jxszwsjb.jiaxing.gov.cn/col/col1229743950/index.html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宁上塘水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嘉兴昊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宁市水务集团东裙楼一楼高品质办 地 址:海宁市黄湾镇黄湾村东马家场20号1楼
邮 编: 314400 邮 编: 314400
联 系 人: *** 联 系 人: ***
电话:***(海宁市府网689035) 电话:15868380013(政府网:579013)
传 真: 传 真:
8.质疑、投诉联系方式
8.1招标人质疑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海宁市府网689035);
8.2招标代理质疑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孙先生,18305831258;
8.3投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海宁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0573-87079305。
项目负责人(签字):
2024年9月30日
附件一 :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 |
1 | 有效营业执照 | 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是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
2 | 资质等级证书 |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 |
3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交证书复印件)(如是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
4 | 企业主要负责人“三类人员”A类证书 | 企业法人“三类人员”A类证书,至少二个岗位,其中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经理一名、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或企业技术负责人一名(其中企业分管或主管安全生产副经理须有任命文件,如资质证书中不能体现企业技术负责人姓名的也须提供任命文件)(如是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
5 | 项目经理资格 | 机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同时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须提交建造师注册证书和B类证书(如是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需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
6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具有已竣工的建筑物生活给水管道工程业绩1个及以上(单个合同价要求80万元及以上),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或非招标备案表或施工许可证(可四选一)、竣工验收相关资料(必须提供),提供的资料应能反映工程规模及造价。如以上资料未能反映招标文件要求的,另行提供建设单位证明或其他证明材料,否则可按不利于投标人的处理方法处理。(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
7 | 安全生产负责人 |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负责人应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
8 | 进浙施工备案登记证明 | 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交《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提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备案证明网页截图。) |
9 | 信用评价 | 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指“失信惩戒”记录)。投标人无需提供,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
10 | 没有被限制投标 | 投标人不在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或不良行为正在公示期限内(以主管部门提供的不良行为记录为准,投标人无需提供) |
11 | 其他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
12 | 联合体协议书 | (1)联合体牵头人自行确定。(2)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3)联合体协议中明确各方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
13 | 资质动态核查 | 投标人须提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2024年10月7日发布的对应资质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证明及承诺书 |
注:1.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2.如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人员证书提供新版的(未采用电子版证书的除外),可提供政务网上带二维码的证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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