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资格后审】南太湖新区数字经济产业园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湖州南太湖新区浅塘变周边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浙江湖州市 发布日期:2024-09-30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南太湖新区数字经济产业园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湖州南太湖新区浅塘变周边配套工程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浙江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浙江 湖州市 采购单位 湖州新创园区开发运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南太湖新区数字经济产业园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湖州南太湖新区浅塘变周边配套工程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1.招标条件
南太湖新区数字经济产业园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湖州南太湖新区浅塘变周边配套工程 已 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 以 关于南太湖新区数字经济产业园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湖州南太湖新区浅塘变周边配套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湖新区审批〔2024〕96 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业主为 湖州新创园区开发运营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为 桐乡市城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湖州新创园区开发运营有限公司 ,代建单位 湖州经开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机构为 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南太湖新区数字经济产业园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湖州南太湖新区浅塘变周边配套工程 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南太湖新区数字经济产业园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湖州南太湖新区浅塘变周边配套工程 投资估算约 / 万元,工程概算约  554.4868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约  517.8731  万元,本次招标项目建设规模:  项目新建1条变电站配套道路,北起S12北侧辅路,往南下穿S12高速,最终连接浅塘变电站,设计路线全长约433m,道路红线宽度为 6m;现状岸坡土方开挖1360m2;新建松木桩护岸88m;变电站场平范围 13584m2,防洪设计标准为V等,主要建筑物为5级、次要建筑物为5级,临时建筑物为5级。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含路面修复工程),给排水工程,变电站场地平整,新开水域等  。建设地点:  位于康山街道福山村  。
2.2 招标范围:  包括设计图纸范围内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变电站场地平整、张家坝路覆土清除与路面病害处理、新开水域等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  396.3324万元  。
2.3 施工总工期:  1260日历天(本项目分期实施,具体以业主的开工令为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 □自       年      月      日以来承接过                      业绩;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单位总数不得超过2家,即由1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和1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且必须以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职责分工,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的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承担连带法律责任。  
    3.5 □  /  。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6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 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 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高级技术职称,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仅限于园林绿化或风景园林或园林建筑或环境艺术或园林工程或古建筑园林专业 。
3.7 ☑  1、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2、本项目除项目负责人以外,还需配备一名施工项目副经理(如项目负责人同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建造师专业,则无需配备),施工项目副经理应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并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负责水利施工部分的施工单位委派);3、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和B证必须在有效期内,本项目不接受临时建造师注册证书的项目负责人参与投标,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的相关要求  。
(三)其他:
3.8 ☑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人数不少于1名 ;【注: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
3.9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为准);
3.10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3.11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1 年 10 月 25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2 投标人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国家或浙江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布的名单为准)。
3.13 拟派项目负责人有以下情况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1)有与工程建设相关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信息记录;
(2)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行政处罚。
工程建设相关的不良信息和行政处罚是指与工程建设有直接关联的市场行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扬尘防治、施工排污方面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不良信息和行政处罚。
3.14 □  / 。
4.资格审查条件
4.1 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资格审查内容。
5.招投标方式
5.1 公开招标。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6.2 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huzhou.gov.cn:7080/TPBidder/memberLogi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6.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10  月  25  日  9  时  30 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huzhou.gov.cn:7080/TPBidder/memberLogin)。
8.联系方式
8.1 招标人:  湖州新创园区开发运营有限公司(代建人湖州经开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湖州市田园东路228号经开大厦  
联系人:  朱女士、余女士 
电  话:  ***  
8.2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湖州市星洲国际10幢5楼 
联系人:  *** 
电  话: ***  
8.3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技术服务电话:0572-2220028
服务热线:4009980000
8.4 CA数字证书客服电话:4000878198
8.5 监督部门:湖州南太湖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72-2590110
地 址:湖州南太湖新区政务服务中心(红丰路1568号)
9.其他
9.1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建设工程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9.2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9.3 本项目招标文件已于2024年 9 月 11 日至2024年 9 月  18 日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示。
2024年 9 月 29 日
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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