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松阳县机关大院2号楼加固大修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所属地区:浙江丽水市 发布日期:2024-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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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浙江 丽水市 采购单位 松阳县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松阳县机关大院2号楼加固大修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浙江飞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 ***
联系方式 ***
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松阳县机关大院2号楼加固大修项目
招标序号:SGCJS2024-029号
招标单位:松阳县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2024年9月27日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
质量要求:合格
工 期:240日历天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推荐4名合格投标人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序号
投标单位
投标报价(元)
资质等级
项目
负责人
证书编号
1
浙江飞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00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陈巧玲
浙2332021202326470
2
丽水亿诚建设有限公司
***.00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宋建中
浙2332017202307921
3
丽水市凯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00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江  楠
浙2332021202327786
4
浙江华方建设有限公司
***.00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李  东
浙2332021202326607

公示时间:2024年9月27日至2024年9月30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改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0578-8059985。
公示单位(盖章):松阳县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7日
附件下载:
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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