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小额工程)青田县“十四五”农村饮水安全提升工程——单村水站改造提升(崇福村文头供水站等259座水厂水站)项目(高湖镇)发包结果公示
【招标结果】(小额工程)青田县“十四五”农村饮水安全提升工程——单村水站改造提升(崇福村文头供水站等259座水厂水站)项目(高湖镇)发包结果公示: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浙江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浙江 丽水市 | 采购单位 | 青田县高湖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丽水市中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小额工程)青田县“十四五”农村饮水安全提升工程——单村水站改造提升(崇福村文头供水站等259座水厂水站)项目(高湖镇)发包结果公示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中标金额 | *** | |
联系方式 | *** |
青田县“十四五”农村饮水安全提升工程——单村水站改造提升(崇福村文头供水站等259座水厂水站)项目(高湖镇)发包结果公示
工程名称:青田县“十四五”农村饮水安全提升工程——单村水站改造提升(崇福村文头供水站等259座水厂水站)项目(高湖镇)
招标序号: QSL2024-17号
发包单位: 青田县高湖镇人民政府 发包日期: 2024 年 09 月 27 日
代理机构: 丽水市中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 ******
预承包人: 丽水春江水利建设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拟派项目负责人: 詹旭建 证书号码: 浙2332021202326828
预承包价:大写:壹佰玖拾叁万捌仟捌佰肆拾肆元整(¥:1938844.00元)
质量要求: 合格 工期: 180日历天
公示时间: 2024 年 09 月 27 日至 2024 年 09 月 30 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预承包人),对发包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发包人提出书面异议,发包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遇节假日顺延至节假日后第一天),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的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青田县水利局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青田县水利局:0578-6821060,青田县公管办:0578-6818004。
青田县高湖镇人民政府
丽水市中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七日
工程名称:青田县“十四五”农村饮水安全提升工程——单村水站改造提升(崇福村文头供水站等259座水厂水站)项目(高湖镇)
招标序号: QSL2024-17号
发包单位: 青田县高湖镇人民政府 发包日期: 2024 年 09 月 27 日
代理机构: 丽水市中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 ******
预承包人: 丽水春江水利建设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拟派项目负责人: 詹旭建 证书号码: 浙2332021202326828
预承包价:大写:壹佰玖拾叁万捌仟捌佰肆拾肆元整(¥:1938844.00元)
质量要求: 合格 工期: 180日历天
公示时间: 2024 年 09 月 27 日至 2024 年 09 月 30 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预承包人),对发包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发包人提出书面异议,发包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遇节假日顺延至节假日后第一天),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的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青田县水利局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青田县水利局:0578-6821060,青田县公管办:0578-6818004。
青田县高湖镇人民政府
丽水市中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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