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丽水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等综合项目配电工程中标通知书
所属地区:浙江丽水市
发布日期:2024-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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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浙江 丽水市 |
采购单位 |
丽水市公安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丽水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等综合项目配电工程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 中标单位 |
丽水市普明电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 联系方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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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等综合项目配电工程中标通知书
(招标编号:浙建航招<2024>087号)
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09月29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丽水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等综合项目配电工程: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丽水市普明电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 1021.4353 万元,
质量严格执行国家、行业、电力主管部门工程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贯彻国
家、行业和电力主管部门现行技术规范,保证项目服务满足国家和行业相关验收规范的要求
并通过电力部门验收,工期/交货期/服务期:90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丽水市普明电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周武机电工程建造师
二级、浙 2332021202326491;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丽水市普明电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电力工程施工总承
包叁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丽水市普明电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
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
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
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
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
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和《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等
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
三、其他
工程名称:丽水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等综合项目配电工程
招标序号:浙建航招<2024>087号
招标单位:丽水市公安局
代建单位:丽水市文化旅游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2024年9月20日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
2139703
中标人:丽水市普明电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
中标价:大写:人民币壹仟零贰拾壹万肆仟叁佰伍拾叁元整 (¥:***.00)
项目负责人:周武 证书编号:浙 2332021202326491
工期:2024年12月25日前完工且完成并网工作
质量要求严格执行国家、行业、电力主管部门工程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贯
彻国家、行业和电力主管部门现行技术规范,保证项目服务满足国家和行业相关验收规范的
要求并通过电力部门验收。
中标人接到本通知书后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到丽水市公安局、丽水市文化旅游投
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提交履约保证金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丽水供电公司。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丽水市公安局
地 址:丽水市人民街505号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419927855@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丽水市万丰北路72号金贸大厦12楼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1206031785@qq.com
夕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跫柰)
竖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丫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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