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大厅1号厅房产租赁项目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公示

所属地区:浙江丽水市 发布日期:2024-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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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浙江 丽水市 采购单位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与大数据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大厅1号厅房产租赁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与大数据中心
项目名称: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大厅1号厅房产租赁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大厅1号厅房产租赁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丽水国际车城开发有限公司名下所拥有的位于绿谷大道309号国际车城15#楼二层,和相邻的国际车城 16#楼二层 (2号政务大厅)是目前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大厅的办公场所。该房产位于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辖区中心,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大厅为周边居民群众办事提供了便利,实现企业群众办事“只进一房门、只上一张网、最多跑一次”,并完成了上级政务服务窗口统一归集的要求。该办公场所环境非常成熟和完善,便于采购人整体的管理和工作的开展,和考虑到场地的完善性、稳定性、延续性、可靠性、经济性,现需要继续承租绿谷大道309号用于办公场所。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为该服务大厅继续满足为周边居民群众办事及级政务服务窗口统一归集的工作需求,需继续租用绿谷大道309号国际车城16#楼二层为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大厅办公场所。故本项目符合浙财采监【2021】2号文件第四条“(一)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更换承接主体将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度增加或者原有投资损失”的情形;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丽水国际车城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绿谷大道309号
三、公示期限
2024年09月26日至2024年10月09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与大数据中心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地 址:绿谷大道309号国际车城16号楼2楼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国资部
联 系 人:朱晓晓
监管部门电话:0578-2600138
传 真:/
地 址:丽水市绿谷大道238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专家论证意见汇总.pdf (103.3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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