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关于浙G22CT9汽车的拍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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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浙江 金华市 | 采购单位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浙G22CT9汽车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永康市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0月10日10时至2024年10月1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永康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户名:永康市人民法院),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车牌号:浙G22CT9;车辆类型:轻型仓栅式货车;使用性质:非营运; 品牌型号:豪沃牌ZZ5047CCYF3315E145; 车辆识别代号:LZZ1BAFB1HE632629; 发动机号:A1A17003334; 初次注册登记日期:2018年04月17日; 排量:2499ml; 燃料种类:柴油; 排放标准:GB17691-2005Ⅴ,GB3847-2005。(请在竞拍之前核实车辆转入地所执行的机动车污染控制排放标准,确保所拍车辆符合转入地标准,以免造成无法完成转移登记的后果。因排放标准、限牌等原因导致不能过户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起拍价:8400元,保证金:1260元,增价幅度:100元。
二、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永康市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永康市人民法院办理相关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竞买开始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江苏快拍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拍品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由快拍嘉公司统一安排,请竞买人提前预约,如无人预约则不安排现场看样。江苏快拍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9629877;13858941915或搜索并访问“快拍嘉”网站自助预约,也可关注微信公众号“快拍嘉”自助预约看样。特别提示:该公司提供的相关信息由该公司负责并承担责任,一切答复内容不代表法院立场,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也可向本院及办理权证、过户手续的行政职能部门了解、核实。江苏快拍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承诺就本拍品咨询看样服务等不向竞买人收取任何费用。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10月9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及相关权利人说明:截止公告日未发现优先购买权人及无法通知的当事人。若存在本院未知情形,本拍卖公告前五日为公示通知期。
十一、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在24小时内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二、拍卖余款请在2024年10月21日前缴入法院账户
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永康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浙江永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579-87140045(王法官);
标的物相关咨询:江苏快拍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400-9629877;13858941915
举报监督电话:0579-87140067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生效裁判文书为(2022)浙0784民初4132号。
永康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五日
一、拍卖标的:车牌号:浙G22CT9;车辆类型:轻型仓栅式货车;使用性质:非营运; 品牌型号:豪沃牌ZZ5047CCYF3315E145; 车辆识别代号:LZZ1BAFB1HE632629; 发动机号:A1A17003334; 初次注册登记日期:2018年04月17日; 排量:2499ml; 燃料种类:柴油; 排放标准:GB17691-2005Ⅴ,GB3847-2005。(请在竞拍之前核实车辆转入地所执行的机动车污染控制排放标准,确保所拍车辆符合转入地标准,以免造成无法完成转移登记的后果。因排放标准、限牌等原因导致不能过户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起拍价:8400元,保证金:1260元,增价幅度:100元。
二、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永康市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永康市人民法院办理相关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竞买开始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江苏快拍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拍品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由快拍嘉公司统一安排,请竞买人提前预约,如无人预约则不安排现场看样。江苏快拍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9629877;13858941915或搜索并访问“快拍嘉”网站自助预约,也可关注微信公众号“快拍嘉”自助预约看样。特别提示:该公司提供的相关信息由该公司负责并承担责任,一切答复内容不代表法院立场,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也可向本院及办理权证、过户手续的行政职能部门了解、核实。江苏快拍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承诺就本拍品咨询看样服务等不向竞买人收取任何费用。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10月9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及相关权利人说明:截止公告日未发现优先购买权人及无法通知的当事人。若存在本院未知情形,本拍卖公告前五日为公示通知期。
十一、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在24小时内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二、拍卖余款请在2024年10月21日前缴入法院账户
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永康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浙江永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579-87140045(王法官);
标的物相关咨询:江苏快拍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400-9629877;13858941915
举报监督电话:0579-87140067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生效裁判文书为(2022)浙0784民初4132号。
永康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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