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市鄞州区卫生健康局广角眼底照相仪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市鄞州区卫生健康局广角眼底照相仪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浙江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浙江 宁波市 | 采购单位 | 宁波市鄞州区卫生健康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宁波市鄞州区卫生健康局广角眼底照相仪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宁波市鄞州区卫生健康局广角眼底照相仪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2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ZBZC190105
项目名称:宁波市鄞州区卫生健康局广角眼底照相仪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标项 1:2500000;标项 2:1500000;标项 3:800000
最高限价(元):标项 1:2500000;标项 2:1500000;标项 3:8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1
标项名称:广角眼底照相仪、眼底荧光造影仪
数量:1批
预算金额(元):25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具体以采购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为准。供应商可点击本公告下方“浏览采购文件”查看采购需求。
备注:本标项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广角眼底照相仪最高限价为2000000元,眼底荧光造影仪最高限价为500000元。
标项2
标项名称:光学相干断层扫描仪
数量:1套
预算金额(元):15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具体以采购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为准。供应商可点击本公告下方“浏览采购文件”查看采购需求。
备注:本标项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标项3
标项名称:超乳仪
数量:1套
预算金额(元):8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具体以采购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为准。供应商可点击本公告下方“浏览采购文件”查看采购需求。
备注:本标项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3,自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至双方合同义务完全履行后截止。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3: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20日至2024年09月27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
方式:(1)本项目采购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采购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
(2)潜在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仅需浏览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招标文件”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浏览);
(3)采购公告附件内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后下载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
注: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2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区蕙江路567号,鄞州区政务服务中心5楼,具体开标厅号见大厅大屏幕)开标室: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在线提交)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2日 09:00
开标地点(网址):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区蕙江路567号,鄞州区政务服务中心5楼,具体开标厅号见大厅大屏幕)开标室: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在线提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4.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3供应商需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注册登记的,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如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
4.4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
4.4.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4.4.2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4.3投标文件制作:
4.4.3.1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
4.4.3.2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政府采购云平台。
4.5本招标公告附件中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采购文件获取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登录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采购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4.6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
4.7“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提交:
4.7.1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在线提交。
4.7.2供应商可采用邮寄(含快递)方式或现场方式递交“电子备份采购投标文件”(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
(1)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电子备份采购投标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备份采购投标文件”邮寄至规定地点,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签收。各投标人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电子备份采购投标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电子备份采购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招标代理实际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准。迟到的“电子备份采购投标文件”将被拒收。请各投标人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并在邮寄包裹上注明项目名称,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招标代理及采购人概不负责。
拟在开标前一日17:00(含)前到件的邮寄地址为:宁波市鄞州区前河南路88号15楼01-06室;收件人:王芸 联系方式:0574-87298497
在开标前一日17:00(含)后,均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电子“电子备份采购投标文件”。(2)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电子“电子备份采购投标文件”,在投标当天投标人员需递交至开标室,详见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区蕙江路567号,鄞州区政务服务中心5楼,具体开标厅号见大厅大屏幕)开标室。若投标人因未按上述要求办理而导致无法准时进入开标现场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8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采购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准时在线参加。
4.9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ggzy.zj.gov.cn)、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宁波政府采购(www.nbzfcg.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甬易阳光)(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鄞州区卫生健康局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学士路122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张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4186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前河南路88号新洲银座15楼01-06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芸、许钗英、陈晓露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298497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市鄞州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民惠东路16号
传 真:/
联 系 人:郑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9295894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潜在供应商
附件信息:
(公开招标)宁波市鄞州区卫生健康局广角眼底照相仪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pdf
567.9K
宁波市鄞州区卫生健康局广角眼底照相仪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2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ZBZC190105
项目名称:宁波市鄞州区卫生健康局广角眼底照相仪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标项 1:2500000;标项 2:1500000;标项 3:800000
最高限价(元):标项 1:2500000;标项 2:1500000;标项 3:8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1
标项名称:广角眼底照相仪、眼底荧光造影仪
数量:1批
预算金额(元):25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具体以采购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为准。供应商可点击本公告下方“浏览采购文件”查看采购需求。
备注:本标项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广角眼底照相仪最高限价为2000000元,眼底荧光造影仪最高限价为500000元。
标项2
标项名称:光学相干断层扫描仪
数量:1套
预算金额(元):15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具体以采购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为准。供应商可点击本公告下方“浏览采购文件”查看采购需求。
备注:本标项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标项3
标项名称:超乳仪
数量:1套
预算金额(元):8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具体以采购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为准。供应商可点击本公告下方“浏览采购文件”查看采购需求。
备注:本标项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3,自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至双方合同义务完全履行后截止。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3: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20日至2024年09月27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
方式:(1)本项目采购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采购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
(2)潜在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仅需浏览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招标文件”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浏览);
(3)采购公告附件内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后下载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
注: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2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区蕙江路567号,鄞州区政务服务中心5楼,具体开标厅号见大厅大屏幕)开标室: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在线提交)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2日 09:00
开标地点(网址):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区蕙江路567号,鄞州区政务服务中心5楼,具体开标厅号见大厅大屏幕)开标室: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在线提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4.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3供应商需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注册登记的,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如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
4.4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
4.4.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4.4.2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4.3投标文件制作:
4.4.3.1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
4.4.3.2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政府采购云平台。
4.5本招标公告附件中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采购文件获取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登录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采购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4.6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
4.7“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提交:
4.7.1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在线提交。
4.7.2供应商可采用邮寄(含快递)方式或现场方式递交“电子备份采购投标文件”(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
(1)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电子备份采购投标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备份采购投标文件”邮寄至规定地点,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签收。各投标人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电子备份采购投标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电子备份采购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招标代理实际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准。迟到的“电子备份采购投标文件”将被拒收。请各投标人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并在邮寄包裹上注明项目名称,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招标代理及采购人概不负责。
拟在开标前一日17:00(含)前到件的邮寄地址为:宁波市鄞州区前河南路88号15楼01-06室;收件人:王芸 联系方式:0574-87298497
在开标前一日17:00(含)后,均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电子“电子备份采购投标文件”。(2)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电子“电子备份采购投标文件”,在投标当天投标人员需递交至开标室,详见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区蕙江路567号,鄞州区政务服务中心5楼,具体开标厅号见大厅大屏幕)开标室。若投标人因未按上述要求办理而导致无法准时进入开标现场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8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采购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准时在线参加。
4.9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ggzy.zj.gov.cn)、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宁波政府采购(www.nbzfcg.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甬易阳光)(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鄞州区卫生健康局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学士路122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张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4186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前河南路88号新洲银座15楼01-06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芸、许钗英、陈晓露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298497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市鄞州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民惠东路16号
传 真:/
联 系 人:郑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9295894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潜在供应商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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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鱼标讯浙江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