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浙江龙泉经济开发区腾笼换鸟(一期)项目基础设施改造—37-2号地块配电工程

所属地区:浙江丽水市 发布日期:2024-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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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浙江 丽水市 采购单位 浙江省龙泉市东盛标准厂房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龙泉中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浙江龙泉经济开发区腾笼换鸟(一期)项目基础设施改造—37-2号地块配电工程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龙泉市普耀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金额 ***
联系方式 ***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序号:龙建招2024-97A39号
工程名称:浙江龙泉经济开发区腾笼换鸟(一期)项目基础设施改造—37-2号地块配电工程
开标时间:2024年9月20日  
招标人:浙江省龙泉市东盛标准厂房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异议):***       联系电话:***
中介代理机构:龙泉中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推荐6名(不足6名全数入围)合格投标人名单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序号
投标单位
投标报价(元)
工期(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
质量承诺
1
龙泉市普耀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00
150
蒲涢浩
合格
2
青田县振新电力有限公司
9273489.00
150
林博
合格
3
景宁畲族自治县群星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9132434.00
150
吕婵
合格
4
浙江智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9001304.00
150
吴德琴
合格
5
丽水七星电力有限公司
9414545.00
150
吴昌荣
合格

行业行政监督部门: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诉联系电话:0578-7761915
公示时间: 2024年9月20日至2024年9月23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丽政发[2017]49号)(2019修改版)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
公示单位(盖章):浙江龙泉经济开发区发展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0日 
2中标候选人公示(入围).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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