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2024年景宁县大地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结果】2024年景宁县大地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浙江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浙江 丽水市 | 采购单位 | 景宁畲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2024年景宁县大地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浙江景昌建设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联系方式 | *** |
2024年景宁县大地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2024年景宁县大地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招标序号:景招B[2024]045号
招标单位:景宁畲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发展有限公司、景宁畲族自治县大地乡人民政府
开标时间:2024年 9 月 18 日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王飞、13625887730
中标候选人: 浙江景昌建设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拟派项目负责人: 叶丹娟 证书号码: 浙1332020202102911
预中标价: ***.00元(大写:叁佰贰拾壹万陆仟肆佰捌拾叁元整)
预中标下浮率: 9.8 % 质量要求: 合格 工期:3个月
公示时间:2024年9月18日至2024年9月23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景宁畲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0578-5082861。
公示单位(盖章):景宁畲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发展有限公司
景宁畲族自治县大地乡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8日
工程名称:2024年景宁县大地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招标序号:景招B[2024]045号
招标单位:景宁畲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发展有限公司、景宁畲族自治县大地乡人民政府
开标时间:2024年 9 月 18 日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王飞、13625887730
中标候选人: 浙江景昌建设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拟派项目负责人: 叶丹娟 证书号码: 浙1332020202102911
预中标价: ***.00元(大写:叁佰贰拾壹万陆仟肆佰捌拾叁元整)
预中标下浮率: 9.8 % 质量要求: 合格 工期:3个月
公示时间:2024年9月18日至2024年9月23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景宁畲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0578-5082861。
公示单位(盖章):景宁畲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发展有限公司
景宁畲族自治县大地乡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8日
剑鱼标讯浙江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