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国家税务总局苍南县税务局资产对外公开招租公告(重)

所属地区:浙江温州市 发布日期: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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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浙江 温州市 采购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苍南县税务局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苍南县税务局资产对外公开招租公告(重)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
联系方式 ***
国家税务总局苍南县税务局资产对外公开招租公告(重)
受国家税务总局苍南县税务局委托浙江天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对下列房产租赁权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原则
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公开对外招租,符合相关要求的承租人都可以公平参与竞租,程序正当,公正不偏私。
二、竞拍标的及起拍价
标的
国家税务总局苍南县税务局委托温州市国正房地产估价事务所有限公司对金乡镇球山巷28 号 1 幢等租金价值进行评估,对委托人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分析,在评估人员实地勘查的基础上并结合评估经验,运用成本法,确定被评估资产在评估基准日(2024年04月09日)的租金市场价值评估价值:
金乡镇球山巷28 号 1 幢等为人民币59840元/年(大写金额:每年伍万玖仟捌佰肆拾元整);
对以上房产租赁权5年进行招租。
现将招租情况公告如下:
标项
坐落地址
建筑面积(㎡)
年租金底价(元/年)
租期(年)
1
金乡镇球山巷28 号 1 幢等
922.88
59840
5年

注:投标报价时不得低于年租金底价,先付租金后使用,租赁期间未经业主同意,不得转租。
三、竞租人资格条件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的个人、企业或组织;
2、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3、承租人需按出租人的要求,进行合法经营;
4、不能将标的物用于存放法律法规禁止的危险物品;
5、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不得作为餐饮娱乐行业使用;
7、不得改变现有格局。
四、承租要求
(一)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招租标的转租、转让、转借。
(二)租赁期间承租人自行承担水费、电费、保洁费和垃圾清运费等相关费用,物业费用由承租人自行与物业服务公司协商约定。现有水电容量不足时,由承租人负责增容并承担相关费用。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取消竞租人资格:
(1)非本人参与竞租的;
(2)投标报价时低于年租金底价;
(3)未在竞标截止时间递交竞租资料的。
(四)本次开标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五、竞标人咨询报名时间
本公开招租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告期2024年09月09日至2024年09月13日17时止,报名地点:浙江天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苍南县灵溪镇鑫马大厦2幢403室,咨询人:张先生,咨询电话:15057783814;监督人:刘先生,监督电话:13858768753。
六、竞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2024年09月25日14:30时在国家税务总局苍南县税务局9楼902会议室举行。
七、竞标人须递交以下报名材料
有承租意向的竞租者:公司法人凭营业执照、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凭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到浙江天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苍南县灵溪镇鑫马大厦2幢403室)报名。
八、代理费用
招标代理费用按中标5年租金的1%由中标人支付,竞租人报价需考虑该费用。
九、竞标方式
1、竞标当天,竞租人持有效证件(公司法人必须提供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授权委托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参与竞标。原件备查,复印件须加盖公章),个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次招租方式采取委托代理公司组织竞价方式进行,以最高价者得。
3、以招租年租金为底价,代理公司现场发放报价单,承租意向人现场填写报价单。
4、低于招租年租金为无效报价。
5、仅有一家竞租人的,按年租金底价中标,如有两家及以上报价的价高者中标。
6、两家及以上报价相同的,由原承租人中标,如无原承租人则安排相同报价单位再做一轮投标。
7、如未尽事宜在《租赁合同》中明确。
8、若公告期内,未征集到合格承租方,则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招租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3个周期计15个工作日,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9、本招租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国家税务总局苍南县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苍南县税务局
浙江天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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