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2024~2025年度岱山县燕窝山陆岛交通码头运营期港池疏浚工程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浙江舟山市 发布日期:2024-08-31

【招标公告】2024~2025年度岱山县燕窝山陆岛交通码头运营期港池疏浚工程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浙江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浙江 舟山市 采购单位 岱山三航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2024~2025年度岱山县燕窝山陆岛交通码头运营期港池疏浚工程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2024~2025年度岱山县燕窝山陆岛交通码头运营期港池疏浚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岱山县燕窝山陆岛交通码头工程已由岱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岱山三航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岱山三航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和浙江省岱山交投客运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2024~2025年度岱山县燕窝山陆岛交通码头运营期港池疏浚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zsztb.zhoushan.gov.cn/)。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建设规模为对岱山县燕窝山陆岛交通码头工程港池区域进行疏浚,疏浚面积约21万平方米,年疏浚方量约30万立方米。
本次招标为1个施工标段。维护施工工期:12个月。具体进场施工时间由招标人确定,中标人需在接到招标人进场通知后7天内组织人员和设备进场施工。施工期间码头将正常营运,施工须充分考虑燕窝山客运码头的运营时间,合理组织避开客运船只运营,在夜间作业(船舶和船员配备需满足夜间连续作业要求),须无条件服从运营时间的避让。投标人须对上述情形充分理解并承担由此可能引起的所有风险,投标报价时须综合考虑上述因素,合理报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航道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符合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施工单位均可参加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8 月 30 日~2024年 9 月 5 日在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zsztb.zhoushan.gov.cn/)进行网上投标登记,同时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注:投标人在投标登记前须自行登录“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详情请点击以下网页查看:http://zsztb.zhoushan.gov.cn/),对投标单位进行网上注册,并购买CA数字证书方可登录新系统。已经注册或登记成功的单位不得重复注册。以上所注如有不明确之处请咨询软件公司,客服电话4008503300或者舟山电子招投标支持群384041593。
4.2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网上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通过网上交易平台发布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视需要可自行前往现场踏勘。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 9 月 25 日 9 时 30 分,投标人必须在上述时间之前在线制作投标文件并加密上传;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参加开标会议,对上传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zsztb.zhoushan.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岱山三航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浙江省岱山交投客运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岱山县岱东镇工业基地东发路38号、岱山县高亭镇沿港中路6号
联系人:孙先生、阮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人名称:浙江新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地址: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港航路123号中浪国际大厦B座10楼
联 系 人:***
电 话:***  
传 真:0580-2189255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航道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该资质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2、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承诺提供不应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由投标人自行决定采用银行信贷证明或财务能力承诺书)。
若采用银行信贷证明,开具银行信贷证明的银行级别: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县(区、市)级及以上银行。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自2019年7月1日(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以来,按一个标段成功地完成过10万立方米及以上沿海港池(或航道)疏浚工程的施工。

注:1.投标人应在“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近年完成的主要类似项目情况表”后附:(1)中标通知书复印件;(2)合同协议书复印件;(3)质量证明文件(由发包人出具的水运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委员会出具的水运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对各参建单位签发的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的复印件;(4)从“浙江省交通运输信用综合管理服务系统”中打印的含有该水印的《主要业绩信息一览表》(维护或养护项目不需要提供)。上述缺一不可,否则业绩不予认可。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若投标人的业绩为分包业绩,则只需提供上述(2)分包合同协议书复印件、(3)和(4)项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上述资料中的施工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施工单位名称发生合法变更的除外,但需提供合法变更的有效文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工程规模解释顺序为:质量证明文件、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如上述资料中均未体现工程规模、技术标准、主要工程内容的,必须附发包人或项目质量监督部门或项目所在地设区市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投标人在“浙江省交通运输信用综合管理服务系统”中的业绩是否公开以及《主要业绩信息一览表》的认定和核实,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1、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的情形;
2、自2021年7月1日以来,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注: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日期为准)。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最低要求)
人  员
数  量
资 格 要 求
项目经理
1
1、担任过沿海港池(或航道)疏浚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或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水运工程三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有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2、拟委任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任项目经理。
3、近三年(自2021年7月1日以来),拟委任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
4、上述拟委任的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项目技术负责人
1
1、担任过沿海港池(或航道)疏浚工程施工的项目技术负责人(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有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2、上述拟委任的项目技术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注:1. 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受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日期为准。
2. 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交工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3. 拟委任项目经理是否有“在建合同工程”按以下原则认定:
(1).若合同协议书尚未签订,则中标通知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和备选项目经理均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2).若合同协议书已签订的,则仅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3).该合同工程未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前,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已经更换的,则现任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同时应在投标文件中附该合同工程项目发包人的同意更换证明材料,否则更换前后的项目经理均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4. “在建合同工程”范围: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建设工程,不受地域、行业和投资性质的限制。
5. 投标人主要管理人员中项目经理的职称证信息、建造师注册证书信息、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信息以及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信息、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信息在浙江省交通运输信用综合管理服务系统中已全部公开的,须在诚信信息系统一览表后提供含有该系统水印的《主要人员信息一览表》打印件。
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船舶机械设备最低要求)
设备名称
规格、功率及容量
单位
最低数量要求
抓斗挖泥船
与本工程相适应

1,为自有船舶
运泥船
与本工程相适应

3(至少1艘为自有船舶)

注:1、抓斗挖泥船须为自有船舶,运泥船可为自有船舶和租赁;以上船舶均须提供船舶证书包括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国内航行海船安全与环保证书(或海上船舶检验证书)、船舶国籍证书的复印件(指彩色扫描件或清晰复印件),三者缺一不可,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若运泥船为租赁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须附租赁意向合同的复印件(指彩色扫描件或清晰复印件),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2、投标人须至少自有满足上述性能要求的抓斗挖泥船和运泥船各一艘,自有船舶指船舶证书(或光船租赁登记证明书)上的船舶所有人或船舶经营人或船舶承租人应与投标人一致,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3、参与本次投标的投标人不得将其名下的运泥船租赁给其他投标人用于本次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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