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交通技师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设备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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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浙江 金华市 | 采购单位 | 浙江交通技师学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浙江交通技师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设备采购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北京朗心致远科技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联系方式 | *** |
一、项目编号:JHHX2024-SB08271-ZFCG63
二、项目名称:浙江交通技师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设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朱颖波,洪雄军,王俊飞,肖凤玲(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周跃进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1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投标人取得中标资格后,须参照原国家计委的计价格(2002)1980号《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规定标准的75%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服务费计算(100万元及以下部分按1.125%费率,100万元以上500万元及以下按0.825%费率,500万元以上按0.6%费率)。(单位名称: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银行账号:0188990787000126,开户银行:金华银行东苑支行)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5994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交通技师学院
地 址: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望府街115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周国庆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金慧芳
质疑联系方式:0579-821703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金华市婺城区东莱路799弄23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
质疑联系方式:0579-82779007
3. 该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质疑环节,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处理的,可由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向采购人内部设置的采购监督机构反映。
附件信息:
定稿。浙江交通技师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doc
371K
报价要求响应文件.pdf
884.0K
二、项目名称:浙江交通技师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设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1 | 报价:***(元) | 北京朗心致远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8号B座10层1052室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数量 | 单价(元) | 规格型号 |
1 | 浙江交通技师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设备采购项目 | 浙江交通技师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设备采购项目 | 详见投标文件 | 1 | *** | 详见投标文件 |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朱颖波,洪雄军,王俊飞,肖凤玲(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周跃进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 | 供应商名称 | 专家1 | 专家2 | 专家3 | 专家4 | 专家5 | 商务技术得分 | 报价得分 | 总分 |
---|---|---|---|---|---|---|---|---|---|
1 | 北京朗心致远科技有限公司 | 67.0 | 67.5 | 67.0 | 61.5 | 68.0 | 66.2 | 17.36 | 83.56 |
1 | 杭州灿若科技有限公司 | 65.0 | 65.5 | 63.0 | 63.0 | 57.0 | 62.7 | 19.08 | 81.78 |
1 | 杭州奉安科技有限公司 | 37.0 | 38.5 | 38.0 | 34.0 | 36.0 | 36.7 | 30.0 | 66.7 |
1 | 杭州何列科技有限公司 | 52.5 | 54.5 | 51.5 | 46.5 | 46.5 | 50.3 | 12.85 | 63.15 |
1 | 北京录典世纪科技有限公司 | 51.5 | 52.5 | 50.0 | 42.5 | 46.5 | 48.6 | 12.8 | 61.4 |
1 | 沐恩(宁波)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8.0 | 7.0 | 6.0 | 6.0 | 5.0 | 6.4 | 14.79 | 21.19 |
标项1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投标人取得中标资格后,须参照原国家计委的计价格(2002)1980号《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规定标准的75%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服务费计算(100万元及以下部分按1.125%费率,100万元以上500万元及以下按0.825%费率,500万元以上按0.6%费率)。(单位名称: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银行账号:0188990787000126,开户银行:金华银行东苑支行)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5994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交通技师学院
地 址: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望府街115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周国庆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金慧芳
质疑联系方式:0579-821703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金华市婺城区东莱路799弄23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
质疑联系方式:0579-82779007
3. 该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质疑环节,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处理的,可由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向采购人内部设置的采购监督机构反映。
附件信息:
定稿。浙江交通技师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doc
371K
报价要求响应文件.pdf
884.0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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