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预告】东部新城核心区B1-3-2#地块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文件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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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浙江 宁波市 | 采购单位 | 宁波轨道和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东部新城核心区B1-3-2#地块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1、招标条件
东部新城核心区B1-3-2#地块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已由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302-330212-04-01-656117,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100%,项目业主为宁波轨道和美兴明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轨道和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约67914.66万元,工程概算约32000万元,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605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43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7500平方米,建设地点:鄞州区福明街道。
2.2招标范围:本工程9台电梯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检测、验收、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及保修服务等。招标控制价 元。
2.3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交货期:领取中标通知书后15天内提供专项深化图纸,接招标人通知后3个月内完成交货(如为分期交货的,按分期计算工期)。
安装工期:接招标人通知后3个月内完成安装调试(且必须满足项目总包方进度需要),具备验收条件后1个月内验收合格(如为分期交货的,按分期计算工期)。
2.4质量要求:满足国家规范及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2.5标段划分:1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投标电梯产品的制造厂家须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乘客电梯)制造许可证B级及以上证书,或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且许可证范围需涵盖本项目投标产品(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厂家公章);②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电梯)产品(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或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且许可证范围需涵盖本项目投标产品安装,或由上述①②资格组成的联合体资质,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须是电梯制造商或代理商,联合单位仅限电梯安装单位【须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电梯)产品(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或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且许可证范围需涵盖本项目投标产品安装】。除联合体牵头人外,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1家。
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即电梯的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且须出具电梯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委托书(必须明确品牌和型号)。如两个或两个以上代理商以同一个制造商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或者代理商和制造商以同一个制造商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就本项目进行投标,则招标人都予以拒绝。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4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1 名,具有 / 资格(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负责派遣)。
(三)其他:
3.5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4、其他公告内容
/
5、监督部门名称
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轨道和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青莲路528号(原宁穿路3399号)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人: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新晖路155号东城国贸18楼
联系人:王赫男、朱雪洋、林虎、李薇、范少亮、范琦
电话:***
监管部门: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东部新城核心区B1-3-2#地块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已由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302-330212-04-01-656117,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100%,项目业主为宁波轨道和美兴明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轨道和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约67914.66万元,工程概算约32000万元,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605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43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7500平方米,建设地点:鄞州区福明街道。
2.2招标范围:本工程9台电梯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检测、验收、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及保修服务等。招标控制价 元。
2.3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交货期:领取中标通知书后15天内提供专项深化图纸,接招标人通知后3个月内完成交货(如为分期交货的,按分期计算工期)。
安装工期:接招标人通知后3个月内完成安装调试(且必须满足项目总包方进度需要),具备验收条件后1个月内验收合格(如为分期交货的,按分期计算工期)。
2.4质量要求:满足国家规范及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2.5标段划分:1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投标电梯产品的制造厂家须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乘客电梯)制造许可证B级及以上证书,或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且许可证范围需涵盖本项目投标产品(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厂家公章);②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电梯)产品(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或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且许可证范围需涵盖本项目投标产品安装,或由上述①②资格组成的联合体资质,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须是电梯制造商或代理商,联合单位仅限电梯安装单位【须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电梯)产品(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或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且许可证范围需涵盖本项目投标产品安装】。除联合体牵头人外,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1家。
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即电梯的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且须出具电梯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委托书(必须明确品牌和型号)。如两个或两个以上代理商以同一个制造商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或者代理商和制造商以同一个制造商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就本项目进行投标,则招标人都予以拒绝。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4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1 名,具有 / 资格(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负责派遣)。
(三)其他:
3.5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4、其他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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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监督部门名称
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轨道和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青莲路528号(原宁穿路3399号)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人: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新晖路155号东城国贸18楼
联系人:王赫男、朱雪洋、林虎、李薇、范少亮、范琦
电话:***
监管部门: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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