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阳分中心关于东阳市教育局教育装备费(广播)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所属地区:浙江金华市 发布日期:2024-08-29

【招标公告】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阳分中心关于东阳市教育局教育装备费(广播)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浙江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浙江 金华市 采购单位 东阳市教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 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阳分中心 项目名称 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阳分中心关于东阳市教育局教育装备费(广播)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项目概况
     东阳市教育局教育装备费(广播)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04日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YCG2024-JZ-A001
    项目名称:东阳市教育局教育装备费(广播)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24
    最高限价(元):***.24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东阳市教育局教育装备费(广播)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24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 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50天内供货并安装完毕。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A、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生产,供应商参加谈判时,谈判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B、本项目接收接受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谈判,接受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组成联合体参加谈判的,需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向小微企业分包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已对中小微进行预留,不再重复享受价格扣除的优惠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4年09月0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4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9月04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东阳市艺海北路388号B幢西区10楼开标室4
六、采购意向公开链接
    https://zfcg.czt.zj.gov.cn/site/detail?parentId=600007&articleId=WjzTQbFc0vTtAbBrgbmeyg%3D%3D&utm=site.site-PC-37000.979-pc-websitegroup-zhejiang-secondPage-front.12.9fa403e0e59811eebeaf1d906fcd03cc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纸质)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投诉模板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供应商在线质疑投诉渠道见:
http://www.zjzwfw.gov.cn/zjservice/item/detail/index.do?localInnerCode=2ca19a7a-aa2d-4cca-a191-a5edf3bf69f8 。
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采购文件之日(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为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4、企业信用融资: 省财政厅、浙江银监局、省金融办制定了《浙江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试点办法》浙财采监[2012]13号),所称的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以政府采购诚信考核和信用审查为基础,凭借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投标人发放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投标人可登陆浙江政府采购( (tp:/www zizfcg gov.cn)的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栏目了解相关信息。 供应商可以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 czt.zj. gov.cn/)首页的“浙江政采贷”模块进入申请,还可以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首页的“金融服务”模块进入申请。
5、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简化对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的形式审查,供应商书面承诺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的,不需要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无重大违法记录等证明材料。
政府采购金融服务提示:
为扩大政府采购金融服务面,除政采云网上金融服务合作银行外,金华市范围增加线下合作银行两家,具体信息如下:
东阳市范围内增加浙商银行金华分行东阳支行作为线下合作银行。
浙商银行金华东阳支行联系人:许燕 联系电话:13967983441 0579-86222992
九、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阳市教育局
    地 址:浙江省东阳市江滨北街1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赵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赵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阳分中心
    地 址:东阳市艺海北路388号B幢西14楼
    传 真:0579-86691729
    项目联系人(询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
    质疑联系方式:0579-86691729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东阳市采购办
    地    址:东阳市人民北路8号
    传    真:
    联 系 人:东阳市采购办
    监督投诉电话:0579-86662677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东阳市教育局教育装备费(广播)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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