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丽水农林技师学院技师校区项目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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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浙江 丽水市 | 采购单位 | 浙江省松阳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
招标代理机构 | 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丽水农林技师学院技师校区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丽水农林技师学院技师校区项目招标补充文件一
招标序号:SGCJS2024-027
各潜在投标人:
招标序号为SGCJS2024-027的丽水农林技师学院技师校区项目招标文件作如下变更和补充:
一、本项目审定的招标控制价为***元【包含不予下浮部分:含税暂列金2250839元(其中:标化工地增加费762284元,优质工程1488555元)】。
二、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已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
三、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编制计价依据信息价为丽水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24年第7期)、浙江造价管理信息(2024年第7期);
四、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编制投标报价中“8.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规费和税金,投标人应按下列给定的费率或区间计取,计算基数按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规定。”
五、招标文件第四部分“合同条款与格式”,第三部分专业合同条款11.3条、第11.4条已作调整,详见附件1;招标文件主要材料暂定品牌表已公布,详见附件2(注:品牌排序不分先后)
六、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4否决投标的情形第(1)点资格审查内容中的:“④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或高于评标基准价最高限价或投标下浮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下浮率最高限价的;”现变更为:“④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七、招标文件建设施工合同条款第12.2.1条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现变更为:“1、工程预付款: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及安全文明施工费)的30%(包含农民工工资预付款);2、安全文明施工费预付款:预付该费用总额的50%。”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现变更为:“工程预付款从第二期支付工程款时开始扣回,每期扣回当期应付进度款的50%,直至扣完为止。安全文明施工费预付款不扣回。”
八、招标文件建设施工合同条款第12.4.1条增加第6点:“期中付款的最低限额为3000000元,当期不足3000000元的累计到下期进行付款。”
九、招标文件第三章商务标评审表现变更为:
十、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变,原招标文件与本补充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充文件为准。
招标人(代建单位):松阳县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业主单位:浙江省松阳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招标代理人: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4日
附件下载:
变更公告.pdf
[A3311011160015492001001]丽水农林技师学院技师校区项目.LSSCF
答疑澄清文件正文.pdf
招标序号:SGCJS2024-027
各潜在投标人:
招标序号为SGCJS2024-027的丽水农林技师学院技师校区项目招标文件作如下变更和补充:
一、本项目审定的招标控制价为***元【包含不予下浮部分:含税暂列金2250839元(其中:标化工地增加费762284元,优质工程1488555元)】。
二、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已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
三、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编制计价依据信息价为丽水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24年第7期)、浙江造价管理信息(2024年第7期);
四、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编制投标报价中“8.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规费和税金,投标人应按下列给定的费率或区间计取,计算基数按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规定。”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 | 规费(%) | 税金(%) |
1 | 给排水、消防水、暖通、空调、电梯、火灾报警、电气、室外电缆景观、火灾报警、室内弱电、室外弱电、抗震支架 | 8.98-7.35 | 9.189-30.63 | 9 |
2 | 建筑工程、装修工程、基坑围护 | 12.04-9.86 | 8.508-28.36 | 9 |
3 | 室外给水、室外消防水、景观给水 | 7.9-6.47 | 8.34-27.8 | 9 |
4 | 挡土墙、室外排水、土方工程、沥青道路、篮球场、排球场及运动器械、停车场、景观及标志标识工程、新建沥青道路 | 10.76-8.81 | 5.625-18.75 | 9 |
5 | 绿化工程、硬质铺装 | 8.11-6.64 | 9.291-30.97 | 9 |
6 | 大门及围墙 | 12.04-9.86 | 7.734-25.78 | 9 |
五、招标文件第四部分“合同条款与格式”,第三部分专业合同条款11.3条、第11.4条已作调整,详见附件1;招标文件主要材料暂定品牌表已公布,详见附件2(注:品牌排序不分先后)
六、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4否决投标的情形第(1)点资格审查内容中的:“④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或高于评标基准价最高限价或投标下浮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下浮率最高限价的;”现变更为:“④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七、招标文件建设施工合同条款第12.2.1条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现变更为:“1、工程预付款: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及安全文明施工费)的30%(包含农民工工资预付款);2、安全文明施工费预付款:预付该费用总额的50%。”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现变更为:“工程预付款从第二期支付工程款时开始扣回,每期扣回当期应付进度款的50%,直至扣完为止。安全文明施工费预付款不扣回。”
八、招标文件建设施工合同条款第12.4.1条增加第6点:“期中付款的最低限额为3000000元,当期不足3000000元的累计到下期进行付款。”
九、招标文件第三章商务标评审表现变更为:
序号 | 评审内容 | 评审标准 | |||
好 | 较好 | 一般 | 差 | ||
1 | 投标人在评标基准价范围内的有效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为230489468元(含)- 225775844元(含)的为好; 2.投标报价为235451177元(含)-230489468 元(不含)的为较好; 3.投标报价为240412886元(含)-235451177元(不含)的为一般; 4.投标报价为225775844元(不含)-0元的和投标报价为***元-240412886元(不含)的为差。 | | | | |
十、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变,原招标文件与本补充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充文件为准。
招标人(代建单位):松阳县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业主单位:浙江省松阳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招标代理人: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4日
附件下载:
变更公告.pdf
[A3311011160015492001001]丽水农林技师学院技师校区项目.LSSCF
答疑澄清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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