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预告】宁海县公安局大佳何派出所扩建工程招标文件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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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浙江 宁波市 | 采购单位 | 宁海县公安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宁海县公安局大佳何派出所扩建工程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1.招标条件
宁海县公安局大佳何派出所扩建工程 已由 宁海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以宁发改投资〔2024〕66 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 县财政预算安排 ,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业主为 宁海县公安局 ,招标人为 宁海县公安局 ,委托代理机构为 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1454.18 万元,工程概算 1276.97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 981.76 万元,建设规模: 本工程总用地地面积约3420㎡,总建筑面积为2318.59㎡,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175.04㎡,地下建筑面积143.55㎡,附属用地面积2786.89㎡,框架结构,地上三层 ,建设地点: 宁海县大佳何镇,北临应家穿村公路,西北侧为大何西路 。
2.2 招标范围: 施工图范围内的土建、安装及室外附属等工程,具体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 8953786元 。
2.3 施工总工期: 300日历天 。
2.4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要求,验收合格。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 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建筑工程 专业 二 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4.2 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办理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具体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主体登记”栏目进行操作。
4.3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下同)。
4.4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年 月 日 时 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gbweb/login)。
5.3 逾期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宁海县公安局
地 址: 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1号
联 系 人: ***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宁海县紫园大厦13楼
联 系 人: ***
电 话: ***
监督部门: 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宁海县公安局大佳何派出所扩建工程 已由 宁海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以宁发改投资〔2024〕66 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 县财政预算安排 ,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业主为 宁海县公安局 ,招标人为 宁海县公安局 ,委托代理机构为 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1454.18 万元,工程概算 1276.97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 981.76 万元,建设规模: 本工程总用地地面积约3420㎡,总建筑面积为2318.59㎡,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175.04㎡,地下建筑面积143.55㎡,附属用地面积2786.89㎡,框架结构,地上三层 ,建设地点: 宁海县大佳何镇,北临应家穿村公路,西北侧为大何西路 。
2.2 招标范围: 施工图范围内的土建、安装及室外附属等工程,具体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 8953786元 。
2.3 施工总工期: 300日历天 。
2.4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要求,验收合格。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 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建筑工程 专业 二 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4.2 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办理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具体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主体登记”栏目进行操作。
4.3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下同)。
4.4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年 月 日 时 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gbweb/login)。
5.3 逾期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宁海县公安局
地 址: 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1号
联 系 人: ***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宁海县紫园大厦13楼
联 系 人: ***
电 话: ***
监督部门: 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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