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预告】2024年8月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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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浙江 嘉兴市 | 采购单位 | 平湖独山燃气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平湖独山燃气有限公司门站改扩建及新建LNG气化站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平湖独山燃气有限公司门站改扩建及新建LNG气化站项目 | 嘉兴市平湖市独山港镇聚福村高家浜66号 | 平湖独山燃气有限公司 | 为提高输气能力,保障独山港天然气管网的安全供气、稳定供气,企业拟投资6478万元,新建1座LNG气化站:含LNG工艺设施、总图设施、土建工程及配套公用工程;改扩建1座门站:含门站工艺设施及配套公用设施(含上游调压工艺撬块)。建设规模:LNG气化站设6台150立方LNG储罐,总储存规模为900立方;最大气化能力为4万标方/时,供气压力为1.35MPa(设计压力为1.6MPa)。门站接收能力8亿标方/年;高压进站流量10万标方/小时,次高压出站流量8万标方/小时,中压出站流量2万标方/小时。 | 按照要求无需公参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废水:运营期项目锅炉废水、初期雨水收集后纳入区域污水管网进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排放;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标后纳入区域污水管网进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排放。 废气:项目放散废气通过放散管无组织排放;锅炉燃烧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烧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不低于8米高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食堂油烟须经油烟净化处理达标后引自屋顶排放。 噪声:落实噪声防治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固废:一般固废收集后统一出售给物资回收单位;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3-85061863
通讯地址:平湖市胜利路380号(政务数据办)二楼210办公室生态环境办公区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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