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宁海县西店镇香石村下田畈路灯提升工程
【招标公告】宁海县西店镇香石村下田畈路灯提升工程: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浙江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浙江 宁波市 | 采购单位 | 宁海县西店镇香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招标代理机构 | 温州中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宁海县西店镇香石村下田畈路灯提升工程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温州中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宁海县西店镇香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对宁海县西店镇香石村下田畈路灯提升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温中代字(2023)宁082
项目名称:宁海县西店镇香石村下田畈路灯提升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接采购人交货通知后60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单位;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三)其他资格条件: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2)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相关记录。(以投标截止日当天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中标候选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相关记录,采购单位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þ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þ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2024年7月10日 至2024年7月12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时-11:00时 ;下午14:00时-16:30时
2、购买地点:温州中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海分公司(宁海县北斗北路359号三楼)
3、售价:招标文件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购,请联系工作人员,本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联系人:***,咨询电话:***。
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的资料:
1.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委托代表人身份证及联系方式;
以上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如有缺漏,本项目采购代理有权拒绝其报名。
注:潜在投标人应当按照本款规定时间及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未按本款规定时间及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供应商应于2024年7月22日14:30时(北京时间)前将磋商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宁海县西店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五、磋商时间及地点:
本次采购将于2024年7月22日14:30时(北京时间)在宁海县西店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进行磋商,供应商须派授权代表参加磋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投标保证金
1、人民币 伍仟 元整。
2、保证金收妥抵用(即到帐)截止时间:2024年7月19日 16 : 00 时前(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各单位以转账支票(必须实时清算)、银行汇票或电汇形式向温州中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海分公司提交;
3、保证金交纳账户名:
帐户名称:宁海县西店镇人民政府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西店支行
银行帐号:39753001040021344
西店镇财政所联系电话:0574-65181028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一律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否则由银行直接退回原缴纳账户,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无需到招标人处开具收据,但须及时与西店镇财政所联系确认投标保证金是否递交成功,否则由于投标保证金未按时到账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保证金的退回:投标保证金不计息,未中标的投标人在开标会议结束后办理投标保证金退回相关登记手续后退回,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待合同签订后退还(不计息),如中标者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密封装袋加盖公章后直接送达现场。
九、本次招标有关信息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login)
请供应商随时关注本项目自发布采购公告后后续可能出现的修改通知,澄清说明等等,如有错过,后果自负。
十、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宁海县西店镇香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办公地址:宁海县西店镇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招标机构名称:温州中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海县北斗北路359号三楼
联系人:***
电话:***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温中代字(2023)宁082
项目名称:宁海县西店镇香石村下田畈路灯提升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 | 项目名称 | 主要技术规格 | 数量 |
一 | 宁海县西店镇香石村下田畈路灯提升工程 | 具体详见第二章 采购需求 | 1项 |
合同履约期限:接采购人交货通知后60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单位;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三)其他资格条件: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2)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相关记录。(以投标截止日当天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中标候选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相关记录,采购单位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þ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þ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2024年7月10日 至2024年7月12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时-11:00时 ;下午14:00时-16:30时
2、购买地点:温州中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海分公司(宁海县北斗北路359号三楼)
3、售价:招标文件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购,请联系工作人员,本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联系人:***,咨询电话:***。
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的资料:
1.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委托代表人身份证及联系方式;
以上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如有缺漏,本项目采购代理有权拒绝其报名。
注:潜在投标人应当按照本款规定时间及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未按本款规定时间及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供应商应于2024年7月22日14:30时(北京时间)前将磋商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宁海县西店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五、磋商时间及地点:
本次采购将于2024年7月22日14:30时(北京时间)在宁海县西店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进行磋商,供应商须派授权代表参加磋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投标保证金
1、人民币 伍仟 元整。
2、保证金收妥抵用(即到帐)截止时间:2024年7月19日 16 : 00 时前(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各单位以转账支票(必须实时清算)、银行汇票或电汇形式向温州中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海分公司提交;
3、保证金交纳账户名:
帐户名称:宁海县西店镇人民政府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西店支行
银行帐号:39753001040021344
西店镇财政所联系电话:0574-65181028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一律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否则由银行直接退回原缴纳账户,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无需到招标人处开具收据,但须及时与西店镇财政所联系确认投标保证金是否递交成功,否则由于投标保证金未按时到账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保证金的退回:投标保证金不计息,未中标的投标人在开标会议结束后办理投标保证金退回相关登记手续后退回,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待合同签订后退还(不计息),如中标者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密封装袋加盖公章后直接送达现场。
九、本次招标有关信息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login)
请供应商随时关注本项目自发布采购公告后后续可能出现的修改通知,澄清说明等等,如有错过,后果自负。
十、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宁海县西店镇香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办公地址:宁海县西店镇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招标机构名称:温州中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海县北斗北路359号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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