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fontcolor="#0066FF">[浙江省·温州市·泰顺县]</font><fontcolor="#CC00FF">[公开招标]</
所属地区:浙江温州市
发布日期:2024-06-30
【招标公告】<fontcolor="#0066FF">[浙江省·温州市·泰顺县]</font><fontcolor="#CC00FF">[公开招标]</: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浙江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浙江 温州市 |
采购单位 |
泰顺县水利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浙江浦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fontcolor="#0066FF">[浙江省·温州市·泰顺县]</font><fontcolor="#CC00FF">[公开招标]</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招标项目名称:泰顺县重要流域综合治理项目一期——泰顺县河道水库综合整治项目(全域幸福河湖建设)EPC工程总承包
二、招标项目编号:A3303010410003925002001
三、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浦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五、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六、中标候选人结果:
|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设计规范、规程和有关政策、法规及发 包人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 施工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工程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
|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A161000186-10/1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D161119751 |
|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陕1612018201902928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水安B20240001079 高级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DJ2022041012003 |
七、中标候选人业绩:
| 杭州市西湖区铜鉴湖防洪 排涝调蓄工程(水利部 分)EPC总承包项目 |
| 工程完工时间:2023年4月26日,项 目合同额约40666.5816万元。 |
| 全域治水长安区沣河4.5 公里综合治理(三河一 山)工程EPC标 |
| 工程完工时间:2023年1月17日,项 目合同额约16595.4776万元。 |
| 三原县清河流域三原段综 合整治项目设计采购施工 总承包(EPC) |
| 工程完工时间:2020年5月30日,项 目合同额约20103.2406万元。 |
八、否决投标原因及依据:
| 投标文件中安全员、质检 员、施工员未提供“中国 水利工程协会或中国水利 企业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 水电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 员培训合格证书”的证书 |
| 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总承包项目管 理机构人员的要求符合第二章“投 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和“3.1 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 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 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 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 其投标,不再进行下一步评审。”条款规定 |
| 投标文件中商务报价的暂 定价中安全监测设施、防 汛车、工具车等暂定价未 实质响应工程量清单的暂 定价格:安全监测设施暂 定一项300000元、防汛 车暂定一辆250000元、工具车暂定一辆200000 元等 |
| 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 知”中“1.13.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 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 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 ”条款规定 |
| 投标文件中商务报价的暂 定价中防汛车、工具车等 暂定价未实质响应工程量 清单的暂定价格:防汛车 暂定一辆250000元、工 具车暂定一辆200000元 等 |
| 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 知”中“1.13.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 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 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 ”条款规定 |
九、评标情况:见附件
十、公示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2024年06月29日-2024年07月02日。
十一、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拒绝自行纠正或无法自行纠正的,可按《条例》
第六十条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泰顺县水利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电话:0577-67650710
投诉受理部门:泰顺县水利局电话:0577-67567873
十三、未中标的投标人名单:见附件
泰顺县水利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024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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