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预告】2024年6月2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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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浙江 嘉兴市 | 采购单位 | 奔轮新材料(嘉兴)股份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2024年6月2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150万件轻量化汽车零部件、电器配件及其他配件项目 | 平湖市曹桥街道景兴一路388号9号门一层 | 奔轮新材料(嘉兴)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租赁厂房位于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曹桥街道景兴一路388号9号门一层,购置全自动注塑机、自动化集中供料系统等先进生产设备,以PP粒子、PE粒子为原料,经成型、装配等生产工艺,形成年产150万件轻量化汽车零部件、电器配件及其他配件的生产能力。 | 按照要求无需公参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做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工作,雨水经厂内雨水管网收集后直接排入附近水体。 废气:注塑机出口上方设置集气罩,注塑废气收集后拟采用一套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并通过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活性炭吸附装置按照嘉兴市活性炭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要求建设,并接入嘉兴市活性炭监管平台,优先选择活性炭再生中心提供的“分散吸附-集中再生”模式。 噪声:设备采购时,选择相对低噪声设备;设备在安装时,对高噪声设备须采取减振、隔振措施,对于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沟或加装减振垫的方式降低噪声传播;生产车间的墙壁、房顶应尽量采用吸声材料及隔声结构,运行期间要求车间门窗关闭;加强设备的日常维修和更新,确保其处于正常工况,杜绝因生产设备不正常运行产生的高噪声现象;加强厂区内绿化覆盖,建议厂界四周种植乔木+灌木结合方式。 固废:一般废包装废料经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废活性炭优先选择活性炭再生中心提供的“分散吸附-集中再生”处置方式,如企业自行更换,应定期委托具备危废处置资质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置,其它危废也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
年产印刷包装制品300万套建设项目 | 平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真圣路88号1-2层厂房 | 平湖市超越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本项目租用平湖市钟埭洪泰塑料制品厂,面积2000平方米,计划投资175万元,购置开槽印刷机、模切机等设备进行印刷包装制品(即纸板制容器)生产,项目投产后年产印刷包装制品300万套,新增产值800万元,利税60万元。 | 按照要求无需公参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废水:设备清洗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采用混凝沉淀+过滤工艺处理后回用,考虑到回用水中污染物积累且可能产生恶臭,故定期更换作为危废处置,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做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工作,雨水经厂内雨水管网收集后直接排入附近水体。 废气:做好区域内的通风工作,配备通风换气设备保证区域内通风。 噪声:设备采购时,选择相对低噪声设备;设备在安装时,对高噪声设备须采取减振、隔振措施,对于高噪声水泵等,设置专用水泵房,并须采取减振沟或加装减振垫的方式降低噪声传播;生产车间的墙壁、房顶应尽量采用吸声材料及隔声结构,运行期间要求车间门窗关闭;加强设备的日常维修和更新,确保其处于正常工况,杜绝因生产设备不正常运行产生的高噪声现象;加强厂区内绿化覆盖,建议厂界四周种植乔木+灌木结合方式。 固废:边角料、一般废包装废料经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纳入浙江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管理。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3-85061863
通讯地址:平湖市胜利路380号(政务数据办)二楼210办公室生态环境办公区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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