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海盐县传媒中心2024年度“天目蓝云”平台接入系统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公示
【招标公告】海盐县传媒中心2024年度“天目蓝云”平台接入系统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公示: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浙江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浙江 嘉兴市 | 采购单位 | 海盐县传媒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海盐县传媒中心2024年度"天目蓝云"平台接入系统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海盐县传媒中心(海盐县广播电视台、嘉兴日报海盐分社)
项目名称: 海盐县传媒中心2024年度“天目蓝云”平台接入系统(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2024年度“天目蓝云”平台接入系统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根据《县级融媒体中心省级技术平台规范要求》(GY/T 321-2019)和《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规范要求》,依托天目蓝云省级平台资源和服务,实施融媒体“中央厨房”功能,进一步做大做强“融媒体看海盐”业务。本次租用服务内容为:天目基础服务与客户端采编服务、网站纸媒采编服务、资源汇聚服务、用户分析服务、数据统计分析服务、数字报、云存储;广电业务底座配套资源、广电基础资源服务、广电业务选购服务、过度及扩容服务、视音频监播服务、深信服安全设备授权、等保复评、“爱海盐”APP地方融合榜单服务功能等。租用服务期1年。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根据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文化浙江建设的意见》(浙委发[2017]48号)精神,以及中共中央宣传部和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县级融媒体中心省级技术平台规范要求》(GY/T321-2019)和《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规范要求》2023年3月2日省委宣传部下发的关于推进全省媒体融合“一张网”建设的通知,海盐县传媒中心依托传播大脑科技(浙江)股份有限公司“天目蓝云”省级平台及资源,实施融媒体“中央厨房”功能。本次建设内容为:基础服务与客户端采编服务、资源汇聚服务、用户分析服务、数据统计分析服务、数字报服务、爱海盐 APP“地方融合号榜单”产品服务、网站纸媒采编服务、广电配套资源、广电基础资源及选购、过度、扩容服务等。
根据主流媒体的政治性、专业性、安全性要求,必须依托可靠省级平台技术上必须依托传播大脑科技(浙江)股份有限公司省级技术平台“天目蓝云平台对接县传媒中心现有平台设施,来建设新型主流媒体。无其他平台,符合单一来源采购的唯一性要求。单一来源采购主体为传播大脑科技(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传播大脑科技(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杭州
三、公示期限
2024年05月22日 至 2024年05月29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海盐县传媒中心(海盐县广播电视台、嘉兴日报海盐分社)
联 系 人: ***
联系电话: ***
传 真: /
地 址: 海盐县武原街道枣园西路199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海盐县财政局
联 系 人: 张利明
监管部门电话: 057386122512
传 真:
地 址: 海盐县武原街道新桥路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2024年天目蓝云平台接入系统采购项目-单一来源专家论证意见2024-5-22.pdf
305.1 KB
采购人: 海盐县传媒中心(海盐县广播电视台、嘉兴日报海盐分社)
项目名称: 海盐县传媒中心2024年度“天目蓝云”平台接入系统(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2024年度“天目蓝云”平台接入系统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根据《县级融媒体中心省级技术平台规范要求》(GY/T 321-2019)和《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规范要求》,依托天目蓝云省级平台资源和服务,实施融媒体“中央厨房”功能,进一步做大做强“融媒体看海盐”业务。本次租用服务内容为:天目基础服务与客户端采编服务、网站纸媒采编服务、资源汇聚服务、用户分析服务、数据统计分析服务、数字报、云存储;广电业务底座配套资源、广电基础资源服务、广电业务选购服务、过度及扩容服务、视音频监播服务、深信服安全设备授权、等保复评、“爱海盐”APP地方融合榜单服务功能等。租用服务期1年。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根据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文化浙江建设的意见》(浙委发[2017]48号)精神,以及中共中央宣传部和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县级融媒体中心省级技术平台规范要求》(GY/T321-2019)和《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规范要求》2023年3月2日省委宣传部下发的关于推进全省媒体融合“一张网”建设的通知,海盐县传媒中心依托传播大脑科技(浙江)股份有限公司“天目蓝云”省级平台及资源,实施融媒体“中央厨房”功能。本次建设内容为:基础服务与客户端采编服务、资源汇聚服务、用户分析服务、数据统计分析服务、数字报服务、爱海盐 APP“地方融合号榜单”产品服务、网站纸媒采编服务、广电配套资源、广电基础资源及选购、过度、扩容服务等。
根据主流媒体的政治性、专业性、安全性要求,必须依托可靠省级平台技术上必须依托传播大脑科技(浙江)股份有限公司省级技术平台“天目蓝云平台对接县传媒中心现有平台设施,来建设新型主流媒体。无其他平台,符合单一来源采购的唯一性要求。单一来源采购主体为传播大脑科技(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传播大脑科技(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杭州
三、公示期限
2024年05月22日 至 2024年05月29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海盐县传媒中心(海盐县广播电视台、嘉兴日报海盐分社)
联 系 人: ***
联系电话: ***
传 真: /
地 址: 海盐县武原街道枣园西路199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海盐县财政局
联 系 人: 张利明
监管部门电话: 057386122512
传 真:
地 址: 海盐县武原街道新桥路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2024年天目蓝云平台接入系统采购项目-单一来源专家论证意见2024-5-22.pdf
305.1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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