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苍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度物业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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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浙江 温州市 | 采购单位 | 苍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
招标代理机构 | 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项目名称 | 苍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度物业服务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温州吉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联系方式 | *** |
一、项目编号:ZC2024008
二、项目名称:苍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度物业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2.废标结果: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姜小环,金相县,温作迎(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1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无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苍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 址: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交警路2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游警官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游警官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苍南县灵溪镇春晖路公投大厦裙楼1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
质疑联系方式:***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苍南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 址:苍南县灵溪镇春晖路555号
传 真:0577-64685825
联系人: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7-64685825
附件信息: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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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名称:苍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度物业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报价:***(元) | 温州吉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新兴一街2号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苍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度物业服务 | 苍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度物业服务 | 详见磋商文件 | 详见磋商文件 | 合同生效起一年。可以视情按年续签合同。 | 详见磋商文件 |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姜小环,金相县,温作迎(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 | 供应商名称 | 专家1 | 专家2 | 专家3 | 商务技术得分 | 报价得分 | 总分 |
---|---|---|---|---|---|---|---|
1 | 温州吉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70.5 | 68.5 | 72.0 | 70.33 | 19.74 | 90.07 |
1 | 龙港大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64.0 | 62.0 | 72.0 | 66.0 | 20.0 | 86.0 |
1 | 温州经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59.5 | 61.5 | 62.5 | 61.17 | 19.75 | 80.92 |
标项1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无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苍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 址: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交警路2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游警官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游警官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苍南县灵溪镇春晖路公投大厦裙楼1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
质疑联系方式:***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苍南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 址:苍南县灵溪镇春晖路555号
传 真:0577-64685825
联系人: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7-64685825
附件信息: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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