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浙江省穿山甲收容救护能力提升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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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浙江 金华市 | 采购单位 | 金华婺城南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金华市天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浙江省穿山甲收容救护能力提升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浙江师范大学 | 中标金额 | *** |
联系方式 | *** |
一、项目编号:TY2024-FW055-ZFCG055
二、项目名称:浙江省穿山甲收容救护能力提升项目
三、成交信息
1.成交结果:
2.废标结果: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名单:
姜勤,唐韵(采购人代表),陈姣兰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1
十一、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响应供应商取得成交资格后,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成交金额1.5%的采购代理服务费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744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华婺城南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
地 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华龙南街88号6楼
项目联系人(询问):洪佳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唐韵
质疑联系方式:188678073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金华市天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金华市创新街18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
质疑联系方式:0579-82474058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金华市婺城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 址:金华市婺城区宾虹西路2666号
联系人:李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9-82487292
二、项目名称:浙江省穿山甲收容救护能力提升项目
三、成交信息
1.成交结果:
序号 | 成交金额(元) | 成交供应商名称 | 成交供应商地址 |
---|---|---|---|
1 | 报价:***(元) | 浙江师范大学 | 金华市婺城区迎宾大道688号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浙江省穿山甲收容救护能力提升项目 | 浙江省穿山甲收容救护能力提升项目 | 1.开展中华穿山甲的日常收容救护及饲养工作; 2.开展中华穿山甲健康状况分析评价研究。主要开展对收容救护中华穿山甲的血液、尿液、粪便等生理生化指标监测; 3.开展中华穿山甲的主要疾病的病原诊断分析、药物治疗及防控效果研究; 4.开展中华穿山甲人工饲料配方优化、野化放归适应性训练等研究; 5.中华穿山甲收容救护场地安装视频监控系统1套; | 完成1年内的全省野外发现中华穿山甲进行收容、救护和饲养工作,对中华穿山甲的疾病治疗、健康状况分析、人工饲料配方优化等开展研究 | 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详见磋商采购文件内容 |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名单:
姜勤,唐韵(采购人代表),陈姣兰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 | 供应商名称 | 专家1 | 专家2 | 专家3 | 商务技术得分 | 报价得分 | 总分 |
---|---|---|---|---|---|---|---|
1 | 浙江师范大学 | 68.0 | 70.0 | 71.0 | 69.67 | 12.25 | 81.92 |
1 | 金华智源贸易有限公司 | 43.0 | 46.0 | 42.0 | 43.67 | 15.0 | 58.67 |
1 | 浙江申鲲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33.0 | 32.0 | 32.0 | 32.33 | 14.19 | 46.52 |
标项1
十一、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响应供应商取得成交资格后,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成交金额1.5%的采购代理服务费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744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华婺城南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
地 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华龙南街88号6楼
项目联系人(询问):洪佳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唐韵
质疑联系方式:188678073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金华市天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金华市创新街18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
质疑联系方式:0579-82474058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金华市婺城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 址:金华市婺城区宾虹西路2666号
联系人:李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9-82487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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