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关于平湖市三联物资经营有限公司2024年球墨铸铁井盖采购公开招标采购公告(非政府采购)[浙江和诚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浙江嘉兴市 发布日期:2024-05-12

【招标公告】关于平湖市三联物资经营有限公司2024年球墨铸铁井盖采购公开招标采购公告(非政府采购)[浙江和诚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浙江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浙江 嘉兴市 采购单位 平湖市三联物资经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和诚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平湖市三联物资经营有限公司2024年球墨铸铁井盖采购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受平湖市三联物资经营有限公司委托,现就平湖市三联物资经营有限公司2024年球墨铸铁井盖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和诚-PH非采(2024)1号
二、采购组织类型:非政府采购
三、采购单位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采购内容:
序号
标的名称
采购内容及数量
预算金额(万元)
供货期
备注
1
平湖市三联物资经营有限公司2024年球墨铸铁井盖采购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需求
85
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或供货量的结算价达到中标总价,以先到为准。


五、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有该项目业务承接能力,具有良好信誉(符合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特定资质:/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六、公告时间、获取时间、地点、采购文件依法获取方式等
1.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报名及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凡有投标意向的单位请于2024年5月11 日起至 2024 年5月17日17时前,获取采购文件并报名,逾期不予受理。为响应省政府“最多跑一次”行动,报名资料发送电子扫描件至电子邮箱(115755240@qq.com)。联系人:***,联系电话:***
3.报名资料要求:(1)投标报名表(详见附件);(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3)企业法定代表的授权书。
4.报名截止时间后不接收报名。
5.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0元。
七、投标保证金:无。
八、特别说明
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②、为降低人员聚集风险,严格控制入场人员数量,投标单位限1-2人参加现场开评标活动。
③、参与开评标活动的人员须现场如实完整填写企业或个人信息,不得弄虚作假。
④、开标当天,所有进入开标室人员必须按规定须全程佩戴口罩,人员进场后分散就坐,自觉保持1米以上间隔距离,避免并排并紧挨就坐,在场内等候或工作期间,严禁人员聚集,不喧哗闲聊,不随意走动。所有进场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口罩。积极倡导讲卫生、除陋习,摒弃乱扔、乱吐等不文明行为。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4年5月3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浙江和诚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平湖分公司(浙江省平湖市当湖街道胜利路55号建工大厦A栋21楼东侧),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9时30 分在浙江和诚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平湖分公司(浙江省平湖市当湖街道胜利路55号建工大厦A栋21楼东侧)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居民身份证出席)。
十、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平湖市三联物资经营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电话:***
地址:平湖市当湖街道解放中路48号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和诚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电话:***
地址:浙江省平湖市当湖街道胜利路55号建工大厦A栋21楼东侧
3.监管机构名称:平湖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监督投诉联系人:***
监督投诉联系电话:0573-85632516
监督投诉地址:平湖市当湖街道解放中路48号
十二、其他事项: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附件信息:
报名表.doc
19.5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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