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淳安县市容环境卫生保障中心新安东路区块道路保洁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所属地区:浙江杭州市 发布日期:2024-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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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浙江 杭州市 采购单位 淳安县市容环境卫生保障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杭州永盛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项目名称 淳安县市容环境卫生保障中心新安东路区块道路保洁采购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杭州富阳富春环卫清洁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 ***
联系方式 ***
一、项目编号:HZYS[2024]034GK
二、项目名称:新安东路区块道路保洁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
1投标报价:***(元)杭州富阳富春环卫清洁有限公司杭州市富阳区大源镇朝阳南路50号

2.废标结果:
   
序号标项名称废标理由其他事项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淳安县市容环境卫生保障中心新安东路区块道路保洁采购项目新安东路区块道路保洁采购项目新安东路区块( 阳光路、 新安东路、环湖北路等)道路、侧石、人行道等全方位保洁,该保洁区块道路总里程25.55公里,道路总面积647808.07m2。其中:一类道路里程7.27公里,道路面积227765.51m2;二类道路里程6公里,道路面积193673.81m2;三类道路里程12.29公里,道路面积226368.75m2。1、道路及人行道人工和机械清扫、垃圾拾检。
2、道路、人行道、交通护栏常态化人工清洗。
3、沿街果壳箱常态化人工清洗。
4、道路机扫、洒水降尘常态化。
5、道路保洁范围及等级。
两年路面及侧石保洁做到无遗留垃圾及杂草杂物、无积水、无积泥、无沙石、无窨井眼堵塞、不得把垃圾扫至叉路口、里弄口及雨水口内,遇到喇叭口扫过头5米,不得将垃圾扫入窨井和花坛,雨停后路面污水及时清扫干净,垃圾应倾倒指定地点,不得焚烧垃圾、树枝落叶等达到考核要求。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吕淳(采购人代表),汪绪安,吴贵富,徐威(采购人代表),方建媛,汪和平,徐启龙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供应商名称专家1专家2专家3专家4专家5专家6专家7商务技术得分报价得分总分
1杭州富阳富春环卫清洁有限公司73.574.074.074.575.074.076.074.4316.4990.92
1浙江恒邦城市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75.577.574.577.576.577.076.576.4314.490.83
1浙江波普环境服务有限公司74.569.074.077.571.074.075.573.6415.0188.65
1洁洁城市管理有限公司72.569.574.074.070.568.573.571.7914.2386.02
1浙江爱中环境科技有限公司67.564.569.571.566.565.564.067.016.6483.64
1杭州申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69.064.072.073.564.060.070.067.515.3582.85
1浙江始发城市管理有限公司58.048.556.054.052.054.051.053.3614.2767.63
1淳安县永顺家政保洁有限公司54.042.551.046.546.045.044.047.020.067.0

标项1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服务费按照差额定律累进计费方式计算,标准如下:
        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50%,服务类采购费率1.50%;
        成交金额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10%,服务类采购费率0.80%;
        成交金额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80%,服务类采购费率0.45%;
        成交金额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50%,服务类采购费率0.25%;
        成交金额5000万元至1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25%,服务类采购费率0.10%;
        成交金额10000万元至10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5%,服务类采购费率0.05%;
        成交金额1000000万元以上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1%,服务类采购费率0.01%;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70804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淳安县市容环境卫生保障中心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北路67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严君连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胡钊龙
质疑联系方式:0571-648378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杭州永盛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大街41号三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
质疑联系方式:0571-64819846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淳安县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四季青街道新业路市民之家G03办公室(快递仅限ems或顺丰)
传 真:/
联系人 :朱女士、王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1-85252453
附件信息:
HZYS[2024]034GK:新安东路保洁.docx
245.3K
供应商未中标情况说明.docx
12.1K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559.3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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