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关于中共温州市委党校运营管理2024年7月-2027年6月服务外包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浙江温州市 发布日期:2024-05-11

【招标公告】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关于中共温州市委党校运营管理2024年7月-2027年6月服务外包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浙江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浙江 温州市 采购单位 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中共温州市委党校运营管理2024年7月-2027年6月服务外包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共温州市委党校运营管理2024年7月-2027年6月服务外包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5月31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JZT-2024-11499
2、项目名称:中共温州市委党校运营管理2024年7月-2027年6月服务外包项目
3、预算金额:1990.2万元(三年)。
4、最高限价:1990.2万元(三年)。
5、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罗山学苑运营服务(含公共区域保洁(除地下室及楼顶)),后勤楼运营服务;餐饮服务(含餐厅区域保洁),并积极完成采购人布置的其他任务(如勤杂工作、协助宣传活动等)。 服务质量标准要求达到宾馆三星以上标准(含前厅接待、客房等)(详见第三部分招标内容及要求)。
6、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7、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 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期限: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网址):“政采云”(http://www.zcygov.cn)平台
3、招标文件售价(元):0。
4、获取方式:
1)本项目采购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采购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
2)潜在供应商通过账号登陆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菜单,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填写获取采购文件的申请信息,提交后点击【下载采购文件】即可获取采购文件;(本项目采购文件不收取工本费;仅需浏览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采购文件”直接下载采购文件浏览);
3)采购公告附件内的采购文件(或采购需求)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后下载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
注: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四、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5月31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递交。
2、开标时间:2024年5月31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 (温州市会展路1268号温州市民中心A座3楼公共资源交易区),投标供应商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投标响应。
五、 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
(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下载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同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download/index.html?_=1571637782379)。
(2)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请各供应商自行把握时间。
(3)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
(4)潜在供应商应当按照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未按照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六、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 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6条规定接受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且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4)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八、 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中共温州市委党校
采购人地址:温州市龙湾区龙永路66号
联系人:***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新城大道140号温州数码城大厦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同级政府采购监管管理部门:温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人:项先生、蔡女士
联系电话:0577-88532725、0577-88521948
中共温州市委党校
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0日
附件信息:
【终稿】招标文件-中共温州市委党校运营管理2024年7月-2027年6月服务外包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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