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12122(110)报警台跨网派单协同应用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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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浙江 金华市 | 采购单位 | 金华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 |
招标代理机构 | 金华市天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12122(110)报警台跨网派单协同应用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浙江连信科技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联系方式 | *** |
一、项目编号:TY2024-FW073-ZFCG073
二、项目名称:12122(110)报警台跨网派单协同应用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2.废标结果: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名单:
杜利俊,陈智华,李辉(采购人代表),周玲玲,陈巧平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1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投标人取得中标资格后,须参照原国家计委的计价格(2002)1980号《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规定标准的75%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服务费计算(100万元以内部分按1.125%费率,100万元以上部分按0.825%费率)。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8662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华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质疑联系人: 张警官
联系方式:0579-824210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金华市天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金华市创新街18号南楼四楼,农科教大楼西侧
传真:0579-82460882
项目联系人(询问):夏翰宇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
质疑联系电话:0579-82162001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金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人:徐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9-82468735
附件信息:
073-价格明细.pdf
196.2K
073-中小企业申明.pdf
1.5M
二、项目名称:12122(110)报警台跨网派单协同应用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报价:***(元) | 浙江连信科技有限公司 |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越达巷79号连连大厦A座516室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12122(110)报警台跨网派单协同应用项目 | 12122(110)报警台跨网派单协同应用项目 | 1、高速交警跨网派单对接;2、12122(110)报警台跨网派单协同处置应用;3、12122(110)报警台跨网派单浙政钉小程序;4、警情智能分析应用。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 具体详见采购文件技术参数要求 |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所有项目建设内容 | 符合招标标准 |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名单:
杜利俊,陈智华,李辉(采购人代表),周玲玲,陈巧平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 | 供应商名称 | 专家1 | 专家2 | 专家3 | 专家4 | 专家5 | 商务技术得分 | 报价得分 | 总分 |
---|---|---|---|---|---|---|---|---|---|
1 | 浙江连信科技有限公司 | 78.0 | 79.0 | 88.0 | 74.0 | 88.0 | 81.4 | 9.52 | 90.92 |
1 | 浙江公共安全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65.5 | 57.5 | 67.5 | 53.5 | 62.5 | 61.3 | 9.49 | 70.79 |
1 | 浙江包包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 57.0 | 52.0 | 56.0 | 44.0 | 57.0 | 53.2 | 10.0 | 63.2 |
标项1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投标人取得中标资格后,须参照原国家计委的计价格(2002)1980号《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规定标准的75%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服务费计算(100万元以内部分按1.125%费率,100万元以上部分按0.825%费率)。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8662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华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质疑联系人: 张警官
联系方式:0579-824210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金华市天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金华市创新街18号南楼四楼,农科教大楼西侧
传真:0579-82460882
项目联系人(询问):夏翰宇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
质疑联系电话:0579-82162001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金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人:徐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9-82468735
附件信息:
073-价格明细.pdf
196.2K
073-中小企业申明.pdf
1.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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