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象山县第二自来水有限公司聚乙烯给水管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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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浙江 宁波市 | 采购单位 | 象山县第二自来水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2024年度象山县第二自来水有限公司聚乙烯给水管采购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永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联系方式 | *** |
一、项目编号:NBGODOZB324014
二、项目名称:2024年度象山县第二自来水有限公司聚乙烯给水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2.废标结果: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楼建弟,毛俊虹,牛振环,罗亚红(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吕文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为货物采购,采购代理机构参照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和原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费率标准下浮30%,按照中标通知书确定的中标总金额,核算中标服务费,不足12000元按12000元计取。
收取中标服务费标准(分档累计)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200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象山县第二自来水有限公司
地址:象山县峰北路与茅石线交叉口东180米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老师
联系电话:0574-659757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和源路510号宁兴国贸大厦12楼
项目联系人(询问):严旭东、张洁、严腾
联系电话:***
质疑联系人:***
质疑联系方式:0574-88203787
电子邮箱:3908508@qq.com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象山县财政局
地址:象山县丹西街道丹峰西路163号
联系人:林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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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名称:2024年度象山县第二自来水有限公司聚乙烯给水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报价:***(元) | 永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杭州临平区临平经济开发区北沙东路9号1、2幢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数量 | 单价(元) | 规格型号 |
1 | 2024年度象山县第二自来水有限公司聚乙烯给水管采购项目 | DN200PE管 | 杭州、永亨控股 | 1200 | 111.6 | dn200*18.2 1.6Mpa |
2 | 2024年度象山县第二自来水有限公司聚乙烯给水管采购项目 | DN450PE管 | 杭州、永亨控股 | 1000 | 563 | dn450*40.9 1.6Mpa |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楼建弟,毛俊虹,牛振环,罗亚红(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吕文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 | 供应商名称 | 专家1 | 专家2 | 专家3 | 专家4 | 专家5 | 商务技术得分 | 报价得分 | 总分 |
---|---|---|---|---|---|---|---|---|---|
1 | 永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58.5 | 53.0 | 55.0 | 55.0 | 50.0 | 54.3 | 35.0 | 89.3 |
1 | 浙江奥博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 59.5 | 55.5 | 56.0 | 56.0 | 48.0 | 55.0 | 33.66 | 88.66 |
1 | 浙江中财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64.0 | 61.0 | 62.0 | 59.5 | 59.5 | 61.2 | 27.41 | 88.61 |
1 | 浙江枫叶管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55.0 | 55.0 | 55.0 | 55.0 | 51.0 | 54.2 | 33.88 | 88.08 |
1 |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 64.0 | 54.0 | 61.5 | 59.5 | 61.5 | 60.1 | 27.5 | 87.6 |
1 | 安徽杰蓝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 55.0 | 53.0 | 55.0 | 55.0 | 45.0 | 52.6 | 34.76 | 87.36 |
1 | 浙江地球管业有限公司 | 56.0 | 52.0 | 58.0 | 56.0 | 51.0 | 54.6 | 31.22 | 85.82 |
1 | 杭州毅而玛管业有限公司 | 55.0 | 52.0 | 55.0 | 55.0 | 46.0 | 52.6 | 33.12 | 85.72 |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为货物采购,采购代理机构参照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和原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费率标准下浮30%,按照中标通知书确定的中标总金额,核算中标服务费,不足12000元按12000元计取。
收取中标服务费标准(分档累计)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200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象山县第二自来水有限公司
地址:象山县峰北路与茅石线交叉口东180米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老师
联系电话:0574-659757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和源路510号宁兴国贸大厦12楼
项目联系人(询问):严旭东、张洁、严腾
联系电话:***
质疑联系人:***
质疑联系方式:0574-88203787
电子邮箱:3908508@qq.com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象山县财政局
地址:象山县丹西街道丹峰西路163号
联系人:林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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