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龙泉市龙南乡兴川村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保护与利用(重点村)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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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浙江 丽水市 | 采购单位 | 龙泉市龙南乡乡村振兴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浙江双越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龙泉市龙南乡兴川村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保护与利用(重点村)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丽水市鸿翔市政园林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联系方式 | *** |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序号:龙建招2024-22A8
工程名称:龙泉市龙南乡兴川村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保护与利用(重点村)项目
开标时间:2024年 4 月 22 日
招标人:龙泉市龙南乡乡村振兴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异议): *** 联系电话:***
中介代理机构: 浙江双越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中标候选人: 丽水市鸿翔市政园林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项目负责人:蓝巧芳 证书编号:浙2332021202327580
预中标价:人民币伍佰玖拾柒万零叁佰叁拾伍元整(¥:***.00元) 下浮率:4.2%
质量要求:合格 工期:360日历天
评标情况: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推荐综合得分第一名的该投标人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
行业行政监督部门: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诉联系电话:0578-7761918
公示时间:2023年 4 月 23 日至2023年 4 月 26 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丽政发[2017]49号)(2019修改版)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
公示单位(盖章):龙泉市龙南乡乡村振兴发展有限公司
备案部门(盖章):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4月23日
附件下载:
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招标序号:龙建招2024-22A8
工程名称:龙泉市龙南乡兴川村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保护与利用(重点村)项目
开标时间:2024年 4 月 22 日
招标人:龙泉市龙南乡乡村振兴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异议): *** 联系电话:***
中介代理机构: 浙江双越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中标候选人: 丽水市鸿翔市政园林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项目负责人:蓝巧芳 证书编号:浙2332021202327580
预中标价:人民币伍佰玖拾柒万零叁佰叁拾伍元整(¥:***.00元) 下浮率:4.2%
质量要求:合格 工期:360日历天
评标情况: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推荐综合得分第一名的该投标人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
行业行政监督部门: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诉联系电话:0578-7761918
公示时间:2023年 4 月 23 日至2023年 4 月 26 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丽政发[2017]49号)(2019修改版)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
公示单位(盖章):龙泉市龙南乡乡村振兴发展有限公司
备案部门(盖章):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4月23日
附件下载:
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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