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宁波至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碶街道社会工作督导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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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浙江 宁波市 | 采购单位 |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新碶街道办事处 |
招标代理机构 | 宁波至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新碶街道社会工作督导服务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嘉兴市芯悦社会工作发展中心 | 中标金额 | *** |
联系方式 | *** |
一、项目编号:NBZT-20240308
二、项目名称:新碶街道社会工作督导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2.废标结果: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哲鑫,单铖逵,潘刚雷,雷蕾,***(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800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新碶街道办事处
地 址:新建路2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
质疑联系方式:135868628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至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仑区大碶宝山路1229号(中青文化广场)1幢B2003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胡益军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
质疑联系方式:0574-26874895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市北仑区财政局采购办
地 址:宁波市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6楼
传 真:/
联系人 :严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9383756
附件信息:
新碶街道社会工作督导服务项目招标文件24.3.12.doc
380.4K
二、项目名称:新碶街道社会工作督导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报价:***(元) | 嘉兴市芯悦社会工作发展中心 | 嘉兴市秀洲区智富中心14幢924室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新碶街道社会工作督导服务项目 | 新碶街道社会工作督导服务项目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自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至双方合同义务完全履行后截止 | 详见招标文件 |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哲鑫,单铖逵,潘刚雷,雷蕾,***(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 | 供应商名称 | 专家1 | 专家2 | 专家3 | 专家4 | 专家5 | 商务技术得分 | 报价得分 | 总分 |
---|---|---|---|---|---|---|---|---|---|
1 | 嘉兴市芯悦社会工作发展中心 | 72.4 | 72.0 | 68.5 | 66.5 | 72.0 | 70.28 | 10.0 | 80.28 |
1 | 东阳市爱盟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 63.7 | 54.0 | 53.0 | 54.0 | 52.5 | 55.44 | 9.96 | 65.4 |
1 | 杭州市萧山区龙吟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 59.9 | 56.5 | 53.5 | 51.5 | 51.0 | 54.48 | 9.96 | 64.44 |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800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新碶街道办事处
地 址:新建路2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
质疑联系方式:135868628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至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仑区大碶宝山路1229号(中青文化广场)1幢B2003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胡益军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
质疑联系方式:0574-26874895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市北仑区财政局采购办
地 址:宁波市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6楼
传 真:/
联系人 :严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9383756
附件信息:
新碶街道社会工作督导服务项目招标文件24.3.12.doc
380.4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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