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关于淳安县市容环境卫生保障中心新安东路区块道路保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公开征询意见的公告

所属地区:浙江杭州市 发布日期:2024-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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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浙江 杭州市 采购单位 淳安县市容环境卫生保障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杭州永盛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项目名称 淳安县市容环境卫生保障中心新安东路区块道路保洁采购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经淳安县财政局批准,杭州永盛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将于近期拟就“淳安县市容环境卫生保障中心新安东路区块道路保洁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招标文件征求意见稿予以公示,公开征求意见。
一、项目编号:HZYS[2024]034GK
二、征求意见范围:
1.招标文件中是否存在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2.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是否存在明显的倾向性和歧视性;
3.是否存在与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相冲突的情况,以及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三、征求意见的回复:
各潜在供应商和有关专家提出建议和修改理由的,须以书面形式递交,并请于2024年4月12日17时00分前将书面材料密封后送至杭州永盛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大街41号三楼308室;或通过传真方式送达(传真:0571-64827338);或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邮箱515847321@qq.com,并告知联系电话等通讯方式。
联系人:***、联系电话:***
四、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1.各潜在供应商或有关专家提出建议和修改理由必须是真实、有依据的,并应注明有异议的原文或章节,以及所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2.潜在供应商须在书面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同时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告知联系电话等通讯方式。
3.有关专家提出建议和修改理由的,须出具本人与该项目相关的专业证书复印件(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证明或职称或学历证书或工作证明等),并告知联系电话等通讯方式。
4.对逾期送达的书面材料,将不予受理。
五、注意事项:
1.本招标文件征求意见结束后,将在本公告发布的网站上公开发布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
2.对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将提请监管部门处理。
3.招标文件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
4.实际招标时间以该项目招标公告的时间为准。
附件信息:
征询意见稿HZYS[2024]034GK:新安东路保洁.docx
254.7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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