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横五河、纵三河整治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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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浙江 杭州市 | 采购单位 | 绍兴市上虞杭州湾工业园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横五河、纵三河整治工程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 中标单位 | 淳安县水利水电建设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 联系方式 | *** |
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横五河、纵三河整治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新网2024(031)号
绍兴市上虞杭州湾工业园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单位)的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横五河、纵三河整治工程,于2024年3月26日在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开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已确定中标候选人,现将结果公示如下(按投标人名称总笔画数的多到少进行排序,排名不分先后):
符合性审查部分:
资信部分:
被否决投标情况:
公示期限自2024年 3月27日01时00分至2024 年 4月1日01时00分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书面形式)。若对招标人做出的答复不服的,应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的规定要求,向绍兴市上虞区招标投标监督办公室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绍兴市上虞杭州湾工业园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
浙江天平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
2024年 3 月 27 日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新网2024(031)号
绍兴市上虞杭州湾工业园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单位)的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横五河、纵三河整治工程,于2024年3月26日在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开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已确定中标候选人,现将结果公示如下(按投标人名称总笔画数的多到少进行排序,排名不分先后):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及编号 | 工期 (日历天) | 质量 | 投标报价(元) |
| 淳安县水利水电建设有限公司 | 郑宏忠 |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浙1332017201851086 | 240 | 合格 | *** |
| 浙江天禹水电建设有限公司 | 杨紫忠 |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浙 1442012201322142 | 240 | 合格 | 32448000 |
| 华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郑念 |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浙1332019202003459 | 240 | 合格 | 32500319 |
符合性审查部分:
| 淳安县水利水电建设有限公司 | 投标人业绩 | 项目名称:淳安县王阜乡云上水库建设工程 ;合同金额:27600000元;完工(竣工)日期:2022年7 月8日。 |
| 浙江天禹水电建设有限公司 | 投标人业绩 | 项目名称:上虞区曹娥街道建成区河道综合整治工程III标段 ;合同金额:57330381元;完工(竣工)日期:2023年9月5日。 |
| 华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投标人业绩 | 项目名称:苕溪清水入湖河道整治工程(长兴段)施工XIV标 ;合同金额:145716571元;完工(竣工)日期:2019年6 月25日。 |
资信部分:
| 淳安县水利水电建设有限公司 | 企业信用等级 | 省A |
| 浙江天禹水电建设有限公司 | 企业信用等级 | 省A |
| 华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企业信用等级 | 省A |
被否决投标情况:
| 序号 | 被否决投标单位 | 被否决原因 | 否决投标的依据 |
| 1 | 湖北祖德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由项目法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对应的完工(竣工)质量(安全)监督报告〕”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3 |
| 2 | 嘉兴市水利工程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由项目法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对应的完工(竣工)质量(安全)监督报告〕”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3 |
| 3 | 吉林省华隆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由项目法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对应的完工(竣工)质量(安全)监督报告〕”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3 |
| 4 | 浙江富水建设有限公司 |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 1 人,且不得与拟派项目组其他主要人员相互兼任。”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3 |
公示期限自2024年 3月27日01时00分至2024 年 4月1日01时00分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书面形式)。若对招标人做出的答复不服的,应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的规定要求,向绍兴市上虞区招标投标监督办公室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绍兴市上虞杭州湾工业园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
浙江天平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
2024年 3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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