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越兴路1#、2#泵站及进出水管新建工程(越兴路2#泵站)设备材料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所属地区:浙江绍兴市
发布日期:2024-03-27
【招标结果】越兴路1#、2#泵站及进出水管新建工程(越兴路2#泵站)设备材料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浙江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浙江 绍兴市 |
采购单位 |
绍兴市水务产业有限公司排水分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浙江明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越兴路1#、2#泵站及进出水管新建工程(越兴路2#泵站)设备材料采购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 中标单位 |
浙江水联环科集团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 联系方式 |
*** |
|
|
越兴路1# 、、2# 泵站及进出水管新建工程 泵站及进出水管新建工程(越兴路 越兴路2#泵站 泵站)设备材料采购 设备材料采购中标公示
绍兴市水务产业有限公司排水分公司建设的越兴路 越兴路1# 、、2# 泵站及进出水管新建工程 泵站及进出水管新建工程(越兴路 越兴路2#泵站 泵站)设备材料采购 设备材料采购,
于2024 年02月06日9:30时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已确定中标候选人,现将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 名次 | 中标候选人 | 投标报价 (万元 万元) | 控制价(万元) |
| 第1名 | 浙江水联环科集团 有限公司 | 564.0000 | 644.3431 |
| 第2名 | / | / | 工期:收到招标人书面交货通知后14天内。一旦中标,中标人必须满足施工承包人施工 总进度计划中的节点目标,具体设备交货时 间待合同签订时由招标人确定。 |
| 拟确定中标人 | 浙江水联环科集团 有限公司 | 564.0000 |
| 中标候选人投 标资质 | / | 项目负责人 | / |
| 项目负责人证 书(证书名 称) | / |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 / |
| 第一中标候选 人有效业绩情 况 | 1 | 项目名称 | 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生活污水深度处理(30万吨/日)工 艺设备总承包 | 项目地址 | 绍兴市柯桥区 |
| 发包人 | 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 | 发包人地址 | 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 滨海工业区 |
| 项目描述 | 合同签订日期2020年4月,处理规模30万吨/日,污水处理厂,所含类似材料包括:钢管、潜水排污泵、电 动葫芦。(资格审查业绩和技术标业绩) |
| 2 | 项目名称 | 越城区整合集聚印染企业江滨水处理12万吨/日污水处理工程工 艺设备材料Ⅰ标采购项目 | 项目地址 | 绍兴市 |
| 发包人 | 绍兴柯桥江滨水处理有限公司 | 发包人地址 | 浙江省绍兴市柯桥 区滨海工业区 |
| 项目描述 | 合同签订日期2021年8月,处理规模12万吨/日,污水处理厂,所含类似材料包括:钢管、潜水排污泵、格 栅、电动葫芦。(技术标业绩) |
| 3 | 项目名称 | 越城区整合集聚印染企业江滨水处理12万吨/日污水处理工程(二期)(深度处理)项目工艺设备材料Ⅱ标采购项目 | 项目地址 | 绍兴市 |
| 发包人 | 绍兴柯桥江滨水处理有限公司 | 发包人地址 | 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 滨海工业区 |
| 项目描述 | 合同签订日期2023年6月,处理规模12万吨/日,污水处理厂,所含类似材料包括:钢管、潜水排污泵、电 动葫芦。(技术标业绩) |
| 4 | 项目名称 | 慈溪市北部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机电设备采购、安装、调试项目 | 项目地址 | 浙江省慈溪市 |
| 发包人 | 慈溪市排水有限公司 | 发包人地址 | 浙江省慈溪市新江 路280号 |
| 项目描述 | 合同签订日期2020年2月,处理规模10万吨/日,污水处理厂,所含类似材料包括:钢管、潜水排污泵、电 动葫芦。(技术标业绩) |
| 被否决投标 情况 | 序号 | 被否决投标 单位 | 被否决原因 | 否决投标的依据 |
| 1 | 无 | 无 | 无 |
| 公示期限 | 2024年02月07日 8:30 时—— 2024年02月09日 17:00时 |
| 备注 | |
招标人:绍兴市水务产业有限公司排水分公司
地址:绍兴市解放北路135号
联系人:
***电话:
***
代理机构:浙江明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话:
***
2024年 年02月 月06日
说明: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的开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书面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也可登录绍兴市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右下角【异议】中新增异议,在线向招标人提交异议;对招标人、
代理机构的异议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投标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相
关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投诉以单位名义的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个人名义的需署明真实姓名、工作单 位、联系方式,并附身份证明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
绍兴市政务服务办公室电话:0575-88207195
剑鱼标讯浙江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