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院外招标结果】CBNB-20246079G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设备维保项目
【招标结果】【院外招标结果】CBNB-20246079G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设备维保项目: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浙江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浙江 宁波市 | 采购单位 | 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设备维保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飞利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联系方式 | *** |
一、项目编号:CBNB-20246079G
二、项目名称: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设备维保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2.废标结果: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永祥,陈良(采购人代表),王一民,朱超挺,袁建新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 招标文件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5200.0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本项目中标人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兴宁路57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郭科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
传 真:0574-87425373
项目联系人(询问):周旭坤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425583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19号
传 真:/
联系人:李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9388042
二、项目名称: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设备维保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1 | 投标价(元):***(元) | 飞利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 上海市天目西路218号1602-1605室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设备维保 | 设备维保 | 详见 招标文件 | 详见 招标文件 | 本项目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根据中标人在合同履约期内按照履约、考核等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 详见 招标文件 |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永祥,陈良(采购人代表),王一民,朱超挺,袁建新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 | 供应商名称 | 专家1 | 专家2 | 专家3 | 专家4 | 专家5 | 商务技术得分 | 报价得分 | 总分 |
1 | 飞利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 65.0 | 79.0 | 63.0 | 83.0 | 79.0 | 73.8 | 13.1 | 86.9 |
1 | 宁波成化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54.0 | 52.0 | 42.0 | 54.0 | 54.0 | 51.2 | 15.0 | 66.2 |
1 | 宁波海曙东日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51.5 | 49.5 | 43.5 | 51.5 | 51.5 | 49.5 | 14.8 | 64.3 |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 招标文件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5200.0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本项目中标人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兴宁路57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郭科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
传 真:0574-87425373
项目联系人(询问):周旭坤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425583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19号
传 真:/
联系人:李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9388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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