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汤浦水库2024年度鱼苗投放采购项目(重招)的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浙江绍兴市 发布日期:2024-03-21

【招标公告】汤浦水库2024年度鱼苗投放采购项目(重招)的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浙江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浙江 绍兴市 采购单位 绍兴市汤浦水库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汤浦水库2024年度鱼苗投放采购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受绍兴市汤浦水库有限公司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PSK2024005-2
项目名称:汤浦水库2024年度鱼苗投放采购项目(重招)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标项一:
标项名称:汤浦水库2024年度鱼苗投放采购项目(重招)
数量:1
预算金额:***
主要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按双方合同约定条款执行。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 ;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R无;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
☐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达到% ,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4.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鲢鱼鳙鱼水产种苗生产许可证。
(2)应有用于繁育增殖放流苗种的亲本,亲本数量要满足放流苗种生产需要;亲本应当来自该物种原产地天然水域、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或省级及以上原种场保育的原种,且来源、培育、更新记录清楚完整。(苗种来源、原种证明、采购合同、汇款证明);
(3)苗种生产设施齐全,育苗设施规模和苗种生产能力应满足采购苗种生产需要;供应商年度苗种生产能力应大于采购数量;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方式:
1.获取时间及地点:招标公告发出之时至 2024年4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 14:00~17:0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地址:绍兴市越城区越西路800号金德隆商业中心8幢二楼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报名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联系方式(手机号码和邮箱)。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4月11日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华滨路102号绍兴市原水集团有限公司一楼113室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以下两种方式可任选一种):
(1)采用邮寄方式,邮寄公司建议采用EMS或顺丰(包裹外包装上请注明投标单位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以便工作人员接收登记工作),以签收时间为准,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投标文件,则作自动放弃投标处理,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邮寄地址:绍兴市越城区越西路800号金德隆商业中心8幢二楼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 联系人:毕龙梅   电话:***  
(2)现场递交,供应商应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未获取招标文件送达或逾期送达不予接收,应即交即走,不参加后续开标会。现场递交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华滨路102号绍兴市原水集团有限公司一楼113室
开标时间:2024年4月11日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华滨路102号绍兴市原水集团有限公司一楼113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绍兴市汤浦水库有限公司
地址:绍兴市上虞区汤浦镇绍兴市汤浦水库有限公司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杨忘宋
质疑联系方式:0575-823914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绍兴市越城区越西路800号金德隆商业中心8幢二楼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毕龙梅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
质疑联系方式:18267575010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绍兴市原水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华滨路102号
传真: /
联系人 :凌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5-89100280
公告时间:2024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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