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2024年海宁市斜桥镇斜桥村河石新区西侧通组道路工程

所属地区:浙江嘉兴市 发布日期:2024-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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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浙江 嘉兴市 采购单位 海宁市斜桥镇斜桥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海辰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2024年海宁市斜桥镇斜桥村河石新区西侧通组道路工程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招标公告
 
2024年海宁市斜桥镇斜桥村河石新区西侧通组道路工程 / 标段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海宁市斜桥镇斜桥村河石新区西侧通组道路工程,招标人为海宁市斜桥镇斜桥股份经济合作社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建设地点:海宁市斜桥镇。
2.2本工程项目概况:新建沥青道路约1475m2,新建混凝土道路约630m2,新铺排水管网约274m,新建排水沟298m,新建化粪池2座,新铺减速带约27m,具体工程量详见清单。
2.3服务期:60日历天
2.4概算投资:约105万元
2.5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其他要求详见附件一《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3.2投标人对应资质2024年3月11日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告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查询结果处于“合格”状态。提供《动态资质核查结果证明》。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投标登记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不进行现场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4年 3 月 4 日至2024年 3月13 日15时00分,登陆“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通过“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上投标平台”自主登记。(未领取CA锁的单位,请参照《关于办理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CA专用锁)的通知》,到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办理)。
4.2招标文件、施工图纸通过“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上投标平台”在登记后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对应栏目将投标文件上传完毕。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http://jxszwsjb.jiaxing.gov.cn/hnmain/和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s://www.zjzwfw.gov.cn/zjservice/front/index/page.do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宁市斜桥镇斜桥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海辰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斜桥镇斜桥村      地  址:海宁市钱江西路178号钱江大厦9楼
邮    编: 314400                            邮    编:314400                      
联 系 人:  ***                            联 系 人:***                      
电    话: ***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2024 年 3 月  4  日
 
 
 
 
 
 
 
 
 
 
附件一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序号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
1
有效营业执照
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
资质等级证书
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3
安全生产许可证
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交证书复印件)
4
企业主要负责人“三类人员”
A类证书
企业法人“三类人员”A类证书,至少二个岗位,其中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经理一名、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或企业技术负责人一名,提供证书复印件
5
项目经理
资格
具有市政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提交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并同时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提交项目经理B类证书复印件,)
6
安全生产负责人
现场安全生产负责人应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7
进浙承接业务备案登记证明
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提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在线备案公示网页截图,并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
8
没有被限制投标
投标人没有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定或取消投标资格或是不良行为正在公示期内的(以主管部门提供的不良行为记录为准,投标人不需要填写)
9
信用评价
未被“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指“失信惩戒”记录)。投标人无需提供,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10
其他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或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注:1、如投标人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不符合中标条件。
2、如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人员证书提供新版的(未采用电子版证书的除外),可提供政务网上带二维码的网页打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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