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视频专网存储升级改造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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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浙江 湖州市 | 采购单位 | 浙江慧源科技信息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视频专网存储升级改造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浙江慧源科技信息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视频专网存储升级改造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视频专网存储升级改造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视频专网监控云存储1.0平台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2013年长兴县公安局委托浙江慧源科技信息有限公司采购视频专网监控云存储1.0平台,该平台由杭州海康威视科技有限公司开发并负责日常维护工作,目前该云存储已运行10年,平台及部分存储平台基础硬件设备已达使用寿命上限,存在高故障率风险,极易出现多盘同时故障无法修复。为保障公安视频专网监控正常使用存储,对视频专网监控云存储1.0平台进行升级改造,本次采购为现有存储平台运维管理平台扩容。
根据《浙江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号)第四条第1款,“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更换承接主体将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度增加或者原有投资损失”,所以建议直接向原平台开发的供应商采购服务。
综上所述并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的通知》第四条,特此论证宜通过单一来源的方式从杭州海康威视科技有限公司处采购服务。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杭州海康威视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东流路700号2号楼
三、公示期限
2024年03月01日 至 2024年03月08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浙江慧源科技信息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
联系电话: ***
传 真: /
地 址: 湖州市长兴县太湖街道数智大厦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长兴传媒集团纪检监察室
联 系 人: 朱女士
监管部门电话: 0572-6255019
传 真: /
地 址: 长兴县植物园路1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单一来源论证附件.pdf
111.6 KB
采购人: 浙江慧源科技信息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视频专网存储升级改造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视频专网存储升级改造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视频专网监控云存储1.0平台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2013年长兴县公安局委托浙江慧源科技信息有限公司采购视频专网监控云存储1.0平台,该平台由杭州海康威视科技有限公司开发并负责日常维护工作,目前该云存储已运行10年,平台及部分存储平台基础硬件设备已达使用寿命上限,存在高故障率风险,极易出现多盘同时故障无法修复。为保障公安视频专网监控正常使用存储,对视频专网监控云存储1.0平台进行升级改造,本次采购为现有存储平台运维管理平台扩容。
根据《浙江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号)第四条第1款,“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更换承接主体将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度增加或者原有投资损失”,所以建议直接向原平台开发的供应商采购服务。
综上所述并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的通知》第四条,特此论证宜通过单一来源的方式从杭州海康威视科技有限公司处采购服务。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杭州海康威视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东流路700号2号楼
三、公示期限
2024年03月01日 至 2024年03月08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浙江慧源科技信息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
联系电话: ***
传 真: /
地 址: 湖州市长兴县太湖街道数智大厦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长兴传媒集团纪检监察室
联 系 人: 朱女士
监管部门电话: 0572-6255019
传 真: /
地 址: 长兴县植物园路1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单一来源论证附件.pdf
111.6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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