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金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债券发行中介服务机构采购项目(债务融资工具)公开招标公告(非政府采购)
【招标公告】金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债券发行中介服务机构采购项目(债务融资工具)公开招标公告(非政府采购):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浙江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浙江 金华市 | 采购单位 | 金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浙江欣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金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债券发行中介服务机构采购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浙江欣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金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就债券发行中介服务机构采购项目进行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标。
一、采购编号:ZJXC-2023G121404
二、采购项目名称:金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债券发行中介服务机构采购项目(债务融资工具)
三、采购项目概况:
1、发行规模:30亿元人民币;
2、发行品种:协会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中期票据、PPN、短融、超短融);
3、入围家数:有效供应商数量达到5家及以上时入围3家,有效供应商数量为4或3家时入围2家;
4、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
5、发行用途:用于置换存量债务等;
6、投标限价:承销费率限价:0.06%/年;
7、服务期:从确认成交承销商组建团队启动债券项目开始至债券存续期满。
8、有效期:从确认中标单位且明确发债用途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募集说明书申报,1年内取得批文,否则有权解除合同。
四、采购组织类型:非政府采购;
五、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六、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债券主承销商应具备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资质;
3、目前主承销商不存在因债券承销业务不良记录或处罚导致债券承销资质暂停的情况;
4、本项目不接受中介服务机构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发布次日起5个工作日。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就同一事项一次性向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提出不予受理。
2、获取时间:2024年2月19日至2024年3月11日9:00时。
3、获取方式:提交报名资料后向代理机构(地点:金华市宾虹西路251号6楼招标代理部)获取,招标文件300元/份,转至收款单位(户名):浙江欣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金华市江北支行;银行账号:19665101040018386),备注单位简称+项目名称简称+手机号,售后不退。购买采购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以下相关资料需装订成册,复制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1)经相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营业执照(符合本项目的要求,复制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或法定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复制件须加盖公章);(3)主承销商提供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资质证明材料;(4)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号码、邮箱、开户银行、账号等资料;(5)目前主承销商不存在因债券承销业务不良记录或处罚导致债券承销资质暂停情况的承诺书。
如投标人采用邮购报名的,请将以上报名资料邮寄至代理机构,并同时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及联系方式发送至1773846384@qq.com邮箱。
4、本项目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投标人应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且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投标。同时请投标人在参加投标前自行随时关注项目的更正公告情况。
5、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取开标后资格审查,采购代理机构不保证所有已完成报名的潜在投标人都符合资格要求。
八、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投标保证金。
九、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投标人应于2024年3月11日 09 时 00 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金华市双龙南街858号财富大厦4楼开标8室,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十、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媒体:“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 zfcg.czt.zj.gov.cn)、“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jhygcg.com/home)、城投集团官网(http://www.jhctjt.com/)。
十一、业务咨询:
1、采购人名称:金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金华市东市北街227号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2、采购代理机构:浙江欣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金华市宾虹西路251号6楼
联系人:*** 联系电话:***
3、监督机构名称:金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联系电话:0579-83211080
地址:金华市东市北街227号
附件信息:
投标报名表.doc
17.5 KB
一、采购编号:ZJXC-2023G121404
二、采购项目名称:金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债券发行中介服务机构采购项目(债务融资工具)
三、采购项目概况:
1、发行规模:30亿元人民币;
2、发行品种:协会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中期票据、PPN、短融、超短融);
3、入围家数:有效供应商数量达到5家及以上时入围3家,有效供应商数量为4或3家时入围2家;
4、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
5、发行用途:用于置换存量债务等;
6、投标限价:承销费率限价:0.06%/年;
7、服务期:从确认成交承销商组建团队启动债券项目开始至债券存续期满。
8、有效期:从确认中标单位且明确发债用途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募集说明书申报,1年内取得批文,否则有权解除合同。
四、采购组织类型:非政府采购;
五、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六、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债券主承销商应具备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资质;
3、目前主承销商不存在因债券承销业务不良记录或处罚导致债券承销资质暂停的情况;
4、本项目不接受中介服务机构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发布次日起5个工作日。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就同一事项一次性向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提出不予受理。
2、获取时间:2024年2月19日至2024年3月11日9:00时。
3、获取方式:提交报名资料后向代理机构(地点:金华市宾虹西路251号6楼招标代理部)获取,招标文件300元/份,转至收款单位(户名):浙江欣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金华市江北支行;银行账号:19665101040018386),备注单位简称+项目名称简称+手机号,售后不退。购买采购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以下相关资料需装订成册,复制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1)经相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营业执照(符合本项目的要求,复制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或法定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复制件须加盖公章);(3)主承销商提供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资质证明材料;(4)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号码、邮箱、开户银行、账号等资料;(5)目前主承销商不存在因债券承销业务不良记录或处罚导致债券承销资质暂停情况的承诺书。
如投标人采用邮购报名的,请将以上报名资料邮寄至代理机构,并同时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及联系方式发送至1773846384@qq.com邮箱。
4、本项目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投标人应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且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投标。同时请投标人在参加投标前自行随时关注项目的更正公告情况。
5、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取开标后资格审查,采购代理机构不保证所有已完成报名的潜在投标人都符合资格要求。
八、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投标保证金。
九、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投标人应于2024年3月11日 09 时 00 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金华市双龙南街858号财富大厦4楼开标8室,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十、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媒体:“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 zfcg.czt.zj.gov.cn)、“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jhygcg.com/home)、城投集团官网(http://www.jhctjt.com/)。
十一、业务咨询:
1、采购人名称:金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金华市东市北街227号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2、采购代理机构:浙江欣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金华市宾虹西路251号6楼
联系人:*** 联系电话:***
3、监督机构名称:金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联系电话:0579-83211080
地址:金华市东市北街227号
附件信息:
投标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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