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关于赛迪科创中心装修工程-智能化设备采购公开招标的采购公告[浙江国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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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浙江 嘉兴市 | 采购单位 | 平湖经济开发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浙江国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赛迪科创中心装修工程-智能化设备采购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浙江国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采购单位委托,现就赛迪科创中心装修工程-智能化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ZJGH-PH202410
二、采购组织类型:非政府采购
三、采购单位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五、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有该项目业务承接能力,具有良好信誉(符合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4、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六、投标说明:
1.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报名获取时间:2024年02月05日至2024年02月09日17时00分;
3.获取方式:实行网上报名,暂不接受现场报名。所需报名资料(供应商报名表、特定资格要求、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联系电话等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346605944@qq.com,同时和招标代理人员(电话:0573-85539088)联系确认。
在上述时间内供应商均可获取招标文件。
备注:报名截止时间后不接收报名。
4.报名成功的投标人,应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后放弃投标的,请在开标截止时间前2天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放弃投标。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提交注意事项
投标人应于2024年02月29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浙江国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平湖分公司(平湖市当湖街道漕兑路33号总商会大厦C座4楼)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2024年02月29日14时00分在浙江国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平湖分公司(平湖市当湖街道漕兑路33号总商会大厦C座4楼)开标室开标,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九、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名称:平湖经济开发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电话:***
地址: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兴路1000号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国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电话:0573-85539088 13750778171
地址:平湖市当湖街道漕兑路33号总商会大厦C座4楼
十、其他事项: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附件信息:
供应商报名表.doc
0.1 KB
一、项目编号:ZJGH-PH202410
二、采购组织类型:非政府采购
三、采购单位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标项 | 采购内容 | 数量 (项) | 预算金额 (万元) | 备注 |
1 | 赛迪科创中心装修工程-智能化设备采购 | 1 | 430.9449 | 具体详见项目招标需求 |
五、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有该项目业务承接能力,具有良好信誉(符合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4、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六、投标说明:
1.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报名获取时间:2024年02月05日至2024年02月09日17时00分;
3.获取方式:实行网上报名,暂不接受现场报名。所需报名资料(供应商报名表、特定资格要求、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联系电话等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346605944@qq.com,同时和招标代理人员(电话:0573-85539088)联系确认。
在上述时间内供应商均可获取招标文件。
备注:报名截止时间后不接收报名。
4.报名成功的投标人,应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后放弃投标的,请在开标截止时间前2天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放弃投标。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提交注意事项
投标人应于2024年02月29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浙江国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平湖分公司(平湖市当湖街道漕兑路33号总商会大厦C座4楼)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2024年02月29日14时00分在浙江国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平湖分公司(平湖市当湖街道漕兑路33号总商会大厦C座4楼)开标室开标,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九、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名称:平湖经济开发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电话:***
地址: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兴路1000号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国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电话:0573-85539088 13750778171
地址:平湖市当湖街道漕兑路33号总商会大厦C座4楼
十、其他事项: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附件信息:
供应商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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