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国电电力国电宁波风电开发有限公司正伟光伏电站部分组件迁建项目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浙江宁波市 发布日期:2024-01-26

【招标公告】国电电力国电宁波风电开发有限公司正伟光伏电站部分组件迁建项目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浙江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浙江 宁波市 采购单位 国电宁波风电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国电电力国电宁波风电开发有限公司正伟光伏电站部分组件迁建项目工程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电电力国电宁波风电开发有限公司正伟光伏电站部分组件迁建项目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40000573,招标人为国电宁波风电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电宁波风电开发有限公司(最终用户:吉安市正伟科技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根据吉安市水利局《关于印发《吉水县50兆瓦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岸线利用情况影响分析及整改方案》技术审查意见的通知》、吉水县政府《关于印发吉水县正伟科技光伏电站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正伟光伏电站开将光伏区216亩设备迁建至光伏区东侧库叉位置。
2.1.2招标范围:主要涉及光伏区北侧外沿,#3、#5、#6、#8、#10、#13、#14、#15光伏方阵,其中#6、#15方阵全部迁建,其余方阵部分迁建,总计迁建33696块组件,以及相应的箱逆变、汇流箱、组件支架、檩条、桩基、桥架、电缆等相关设备设施需要迁建至新建区域位置;根据新建区域面积216亩进行组件排布、设计、施工;对未迁建的组件、箱逆变等进行电气接线改造;对设备的管理、设备性能试验、组织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水土保持、环保、湿地、航道评价、安防、安全设施、质量监督检查、档案、规划等专项验收及流程审批、项目所在地住建部门的施工许可及竣工备案手续、设备启动验收,负责组织工程符合性验收和启动验收。
2.1.3计划工期:总工期为151天,具体开工时间由招标人通知确定,但总工期不变。
2.1.4质量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整套光伏发电系统应能满足招标人提出的性能及质量要求,当由第三方所做的性能试验证明投标人不能达到以下技术指标,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进行相应的罚款。如果整个工艺过程不能满足本招标书的技术指标要求,则投标人应负责修理、替换或者处理所有的物料、设备或其它,以便满足要求。这部分费用由投标人负责(包括修理、替换或者处理、拆卸和安装所需要的人员费用)。在完成修理、替换或者其它处理后,整个工艺过程应按合同重新进行试验,费用由投标人负责。在此之前的某些试验阶段,一些试验保证已经成功地被验证,如果由于修理、替换或者其它处理措施对已验证了的运行保证产生可能的不利影响,则整个工艺系统还需要按所有要求重新试验,费用由投标人负责。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技术文件。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10MWp及以上水上光伏EPC的合同业绩1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投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光伏发电EPC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设计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2)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光伏项目设计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设计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施工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光伏项目施工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施工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1)承担施工工作的投标人认定为施工单位;承担设计工作的投标人认定为设计单位;同时承担施工、设计工作认定为既是施工单位,也是设计单位,须提供对应资质证书。
    (2)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格式7.承包人建议书(四)分包方案中明确在本项目中承担的工作内容(同时承担施工、设计工作,或承担其中一项工作,另一项分包),未在投标文件格式7.承包人建议书(四)分包方案中明确的,视为同时承担施工、设计工作。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集团(https://www.ceic.com)首页网页底部查找“生态协作平台”图标,点击图标跳转至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点击“物资采购”图标,完成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帮助中心→“统一客商门户操作手册”。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陆“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1-25 09:3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1-31 16:00:00。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7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包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5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 其他:/
5.招标文件的阅览及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人必须从“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组件下载”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相关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投标人自行登录到“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bidhy。
    2)点击右上方“帮助中心”按钮,下载《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
    3)点击右上方“组件下载”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驱动安装包”及“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投标人须完成上述操作才可以浏览招标文件。
    4)投标人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本项目的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国家能源招标网首页→帮助中心→“国家能源招标网电子招投标项目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及须知”。
    注: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认证过期的,将导致后续投标事项无法办理。
    5)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具体操作详见《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4-02-26 14:0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将予以拒收。
    6.3 开标地点: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公开开标,不举行现场开标仪式。
7.其他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国家能源招标网(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电宁波风电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高新区聚贤路587弄15号
    邮    编:315000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箱:12025749@ceic.com
 
    招标代理机构: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
    邮    编:100007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箱:20065270@chnenergy.com.cn
 
    国家能源招标网客服电话:010-58131370
    国家能源招标网客服工作时间:8:30-12:00;13:30-17:00(法定工作日)
    国家能源招标网登录网址: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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