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YH4-202401-G15甬台温高速公路灵江特大桥、S28台金高速公路灵江大桥及G1523甬莞高速乐清湾1号、2号桥航标维护保养工程询比采购项目项目公告

所属地区:浙江台州市 发布日期:2024-01-20

【招标公告】YH4-202401-G15甬台温高速公路灵江特大桥、S28台金高速公路灵江大桥及G1523甬莞高速乐清湾1号、2号桥航标维护保养工程询比采购项目项目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浙江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浙江 台州市 采购单位 浙江台州甬台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甬台温高速公路灵江特大桥、S28台金高速公路灵江大桥及G1523甬莞高速乐清湾1号、2号桥航标维护保养工程询比采购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第一章 询比采购公告
根据我单位采购计划安排,现拟采用询比方式采购YH4-202401-G15 甬台温高速公路灵江特大桥、S28 台金高速公路灵江大桥及 G1523 甬莞高速乐清湾1 号、2 号桥航标维护保养工程询比采购项目,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设 1 个标段,分设3个合同段,101合同段G15甬台温高速公路灵江特大桥共计13座航标,包括2座灯浮标、5个桥墩警示标、6个桥涵标以及13个遥测遥控终端设备;102合同段S28台金高速公路灵江大桥共计11座航标,包括4个桥墩警示标、7个桥涵标以及11个遥测遥控终端设备;103合同段G1523甬莞高速乐清湾1号桥共计32座航标,包括12座灯浮标、6个桥墩警示标、12个桥涵标、2座AIS航标以及30个遥测遥控终端设备;103合同段G1523甬莞高速乐清湾2号桥共计28座航标,包括12座灯浮标、4个桥墩警示标、10个桥涵标、2座AIS航标以及26个遥测遥控终端设备。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 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航道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等级资质,且具有航标维护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以来至今具有航标施工或维护项目1个及以上业绩,且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
(3)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供应商单位的一级注册(港口与航道工程)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具有有效期内的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拟委任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上单位名称应与供应商名称一致;担任过航标建设工程或航标维护保养工程施工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施工负责人)。
(4)信誉要求: 近三年内(自2021年1月1日至竞价截止日期间)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并截图,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日期为准)【查询方式:高级检索➡全文检索(分别检索供应商、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案由(供应商选择“单位行贿”,法定代表人和拟委派项目负责人选择“行贿”)➡裁判日期(至少为要求查询开始时间至本公告发出之日)】
(5)其他要求:/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件)采购活动的。
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4、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段(包件)进行响应,且允许中1个标段(包件)。
5、其他:/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1、采购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4-01-20 00:00至2024-01-22 00:00。
2、潜在供应商可访问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s://cncico.zjgzzc.com/cms/default/webfile/index.html进行供应商注册,无需办理CA。本项目采购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下载方式发放。
3、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递交。提交疑问截止时间为2024-01-22 12:00。采购人将于2024-01-22 23:59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报价失败的,责任自负。
四、响应文件递交等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1-23 09:00;
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电子响应文件(正本)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递交至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
纸质响应文件采用邮寄递交方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将纸质响应文件邮寄送至浙江台州甬台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临海市柏叶西路599号高速公路大厦11F,联系人:何先生,电话:***)。
供应商应预留足够时间确保纸质响应文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邮寄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因快递公司延误造成的本次采购响应失败等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电子响应文件(正本)未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将被拒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纸质响应文件未递交的或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而无法参加纸质响应文件开启会议的(仅当因系统故障等非供应商原因造成所有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均无法开启时方开启纸质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4、参加多个标段(包件)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分别对每个标段(包件)单独递交响应文件。
5、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01-23 09:00。
6、其他要求:/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1、招标人:浙江台州甬台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临海市柏叶西路599号高速公路大厦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2、监督部门:浙江交投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纪委驻台州管理中心纪检组
地    址:浙江省临海市柏叶西路599号高速公路大厦1101室
电    话:0576-89116889
3、系统维护联系电话:(0571)86906758
                        采购人:浙江台州甬台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单位公章)
                                            日  期:2024-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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