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嵊州市某单位物业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2023-VGBJSX-F1006)(第1包)

所属地区:浙江绍兴市 发布日期:2024-01-05

【招标公告】嵊州市某单位物业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2023-VGBJSX-F1006)(第1包):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浙江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浙江 绍兴市 采购单位 嵊州市某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嵊州市某单位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根据有关规定,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嵊州市某单位委托,就嵊州市某单位物业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2023-VGBJSX-F1006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54万元。
    采购需求:招标人数不少于11人。其中,保安6人,厨师1人,保洁3人,兼职维修人员不少于1人(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约期限:物业服务期限为1年,服务期限届满前,采购人对中标人的服务质量及履约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聘用中标人;若续聘则重新签订合同,最长可续签一年。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3、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餐饮服务;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24年1月2日至2024年1月22日(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上午9:00—11:30;下午 14:00—17:00。
   (2)发售地点: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嵊州市官河南路575号华汇大厦南楼4楼)。
   (3)发售金额:0元
    提示:采购机构将拒绝接受未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
    2、报名人有效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
    3、投标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号;
    注:报名后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书面说明。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4年1月23日上午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嵊州市官河南路575号华汇大厦南楼4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以下两种方式可任选一种):
    (1)采用邮寄方式,邮寄公司建议采用EMS或顺丰(包裹外包装上请注明投标单位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以便工作人员接收登记工作),接收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23日09:30时前(以签收时间为准,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投标文件,则作自动放弃投标处理,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邮寄地址:嵊州市官河南路575号华汇大厦南楼四楼(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赵女士,电话:0575-83227198。
    (2)现场递交,供应商应于2024年1月23日09:30时以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逾期送达不予接收,应即交即走,不参加后续开标会。现场递交地址:嵊州市官河南路575号华汇大厦南楼四楼(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同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不用出席开标会议。
    十、其他: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投诉。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嵊州市某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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