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关于金华市金东区曹宅镇安全生产服务单位选定的招标公告(非政府采购)

所属地区:浙江金华市 发布日期:2023-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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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浙江 金华市 采购单位 金华市曹宅集镇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金华市金东区曹宅镇安全生产服务单位选定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金华市曹宅集镇建设有限公司委托,现就金华市金东区曹宅镇安全生产服务单位选定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单位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HJCG-2023-L136
2.采购内容及数量:
标项内容
采购单位
数量
采购内容简述
最高限价
服务期
金华市金东区曹宅镇安全生产服务单位选定
金华市曹宅集镇建设有限公司
1项
详见采购需求
人民币***元/年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年,服务质量经曹宅镇党委评定优秀的可延期1年。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具体详见第三章《采购内容与要求》。
3.采购预算价:人民币***元/年。
4.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响应供应商须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须具有安全生产服务能力和从业经验。
(2)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及在本单位近半年(2023年6月至2023年11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
5.招标文件的获取:潜在投标人于2023年12月25日至2023年12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到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对招标文件的质疑按本公告第7条处理。
6.招标文件获取时所需资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
(1)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2)有效的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1份);
(3)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及联系方式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4)拟任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证书及在本单位近半年(2023年6月至2023年11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注:电子邮件获取竞争性招标文件时应提供报名资料的扫描件:1293619511@qq.com。
7.技术答疑: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请于2023年12月29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质疑以书面方式分别提交至金华市曹宅集镇建设有限公司和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8.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人应于2024年1月15日14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至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金东区环城东路1777号11楼),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
9.开标时间及地点:时间:2024年1月15日14时30分。地点: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金东区环城东路1777号11楼)。
10.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可现金递交或银行转账,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将拒绝其响应文件。
1、若采用现金递交方式:响应人应于开标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现金(信封密封盖章)形式同响应文件一起交至开标现场。
2、若采用银行转账方式:响应人应于开标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形式缴纳至以下账户:户名: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银行账号:79010122000338657。
交纳要求:须注明项目名称(或简称)。
12.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非政府采购模块)上发布。
13.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金华市曹宅集镇建设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地 址:金华市金东区曹宅镇
代理机构: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手 机:15988552043
地 址:金华市金东区环城东路1777号11楼
金华市曹宅集镇建设有限公司
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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