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采购公告]苍南县灵溪镇2023年智慧安防小区基础服务建设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采购公告]苍南县灵溪镇2023年智慧安防小区基础服务建设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浙江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浙江 温州市 | 采购单位 | 苍南县灵溪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浙江省房地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苍南县灵溪镇2023年智慧安防小区基础服务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浙江省房地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苍南县灵溪镇2023年智慧安防小区基础服务建设的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NDL2023343
项目名称:苍南县灵溪镇2023年智慧安防小区基础服务建设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苍南县灵溪镇2023年智慧安防小区基础服务建设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按招标文件要求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为系统整体运行、维护的自有管道光纤资源(或提供与运营商就本项目已签订的光纤资源使用协议,可中标后3日内提供);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 2024年1月12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 (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1)政采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2)供应商网上报名操作指南:“浙江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省采中心-网上报名”(http://zfcg.czt.zj.gov.cn/bs_other/2018-03-30/12002.html)。
方式:1、本项目招标文件实行“浙江政府采购网”在线获取,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月12日09:30(北京时间,下同)
投标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开标时间:2024年1月12日09:30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网址):(1)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投标,投标供应商无须前往评审现场。(2)代理机构于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开评标活动。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注意:需在线质疑后才可在线投诉,并电话告知相关采购人、代理机构、财政部门。
3.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扶持政策:本项目在报价分评审时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中小企业局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2〕11 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相关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给予价格优惠扶持,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规定见“第六章评标办法”。
(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扶持政策:符合《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和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照小、微企业给予相同价格优惠扶持,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规定见“第六章评标原则与方法”。
(3)落实执行政府采购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相关政策(详见参数要求及评标细则)。
4、其他事项:
(1)潜在供应商需在浙江政府采购网进行免费注册,进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具体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要求(网址:http://zfcg.czt.zj.gov.cn)。
(2)本次政府采购项目按《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规定,对供应商进行信用甄别,详细规定见“投标通知(邀请)书”。
(3)本项目开标会议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完成,请供应商代表自行准备联网的计算机设备、“政府采购云平台”CA数字证书。会议开始后,应全程关注政采云电子交易系统的各类通知:在线询标等,及时澄清、响应等,避免逾期无效等情况的发生。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苍南县灵溪镇人民政府
地 址: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玉苍路61号
传 真: /
项目联系人(询问):李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谢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137068759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省房地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苍南县灵溪镇海西电商科技园1704室
传 真: /
项目联系人(询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
质疑联系方式:13646773206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苍南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 址: 苍南县灵溪镇春晖路555号
传 真: 0577-59867927
联 系 人: 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7-59867927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项目概况 苍南县灵溪镇2023年智慧安防小区基础服务建设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本项目公告附件 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月12日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NDL2023343
项目名称:苍南县灵溪镇2023年智慧安防小区基础服务建设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苍南县灵溪镇2023年智慧安防小区基础服务建设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按招标文件要求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为系统整体运行、维护的自有管道光纤资源(或提供与运营商就本项目已签订的光纤资源使用协议,可中标后3日内提供);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 2024年1月12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 (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1)政采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2)供应商网上报名操作指南:“浙江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省采中心-网上报名”(http://zfcg.czt.zj.gov.cn/bs_other/2018-03-30/12002.html)。
方式:1、本项目招标文件实行“浙江政府采购网”在线获取,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月12日09:30(北京时间,下同)
投标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开标时间:2024年1月12日09:30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网址):(1)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投标,投标供应商无须前往评审现场。(2)代理机构于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开评标活动。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注意:需在线质疑后才可在线投诉,并电话告知相关采购人、代理机构、财政部门。
3.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扶持政策:本项目在报价分评审时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中小企业局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2〕11 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相关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给予价格优惠扶持,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规定见“第六章评标办法”。
(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扶持政策:符合《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和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照小、微企业给予相同价格优惠扶持,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规定见“第六章评标原则与方法”。
(3)落实执行政府采购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相关政策(详见参数要求及评标细则)。
4、其他事项:
(1)潜在供应商需在浙江政府采购网进行免费注册,进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具体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要求(网址:http://zfcg.czt.zj.gov.cn)。
(2)本次政府采购项目按《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规定,对供应商进行信用甄别,详细规定见“投标通知(邀请)书”。
(3)本项目开标会议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完成,请供应商代表自行准备联网的计算机设备、“政府采购云平台”CA数字证书。会议开始后,应全程关注政采云电子交易系统的各类通知:在线询标等,及时澄清、响应等,避免逾期无效等情况的发生。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苍南县灵溪镇人民政府
地 址: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玉苍路61号
传 真: /
项目联系人(询问):李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谢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137068759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省房地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苍南县灵溪镇海西电商科技园1704室
传 真: /
项目联系人(询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
质疑联系方式:13646773206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苍南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 址: 苍南县灵溪镇春晖路555号
传 真: 0577-59867927
联 系 人: 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7-59867927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剑鱼标讯浙江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