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长兴县虹星桥灌区管理服务中心公开选取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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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浙江 湖州市 | 采购单位 | 长兴县虹星桥灌区管理服务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长兴县虹星桥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水土保持报告书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编号:330522-3221-5131
项目单位:长兴县虹星桥灌区管理服务中心
项目名称:长兴县虹星桥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水土保持报告书
项目具体信息:1.项目名称:长兴县虹星桥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水土保持报告书
2.建设服务单位:长兴县虹星桥灌区管理服务中心
3.项目地点:长兴县虹星桥镇
4.项目概况:本工程概算总投资约5000万元。虹星桥灌区本次节水配套改造的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1)渠首工程5处,其中拆建2座、改造3座;
2)骨干输配水工程改造10条,干支渠道4.861km;
3)骨干渠系建筑物及配套设施18处,包括重建二级泵站4座,改造二级泵站11座,新建箱涵2座,新建管理设施1处(含管理房、生产和辅助房、信息控制室及调度中心共1313m2);配套巡查管护道路6.780km。
4)用水量测设施改造10处;
5)开展灌区信息化感知体系系统,智能控制系统,专题数据库系统,智慧运行管理应用系统及支撑保障系统的建设,建设水位监测点8处、流量监测点6处、水质监测点3处、图像监测点23处、农情监测点6处、水闸及闸站智能控制6处、泵站智能控制14处。
提交《长兴县虹星桥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水土保持报告书》(报批稿)并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通过。
5.服务金额:人民币:90000元。
6.项目资金来源情况:自筹。
服务类型:报告书编制
服务事项: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
中介机构资格要求:1.已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且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次公开选取范围;
2.选取中介方式:本次采用【直接选取】模式,要求报名企业符合资质类型要求且已经进驻湖州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和通过审核的中介服务机构。
其他要求:1.公开选取结束,对中选结果(提供的评价内容)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个日历天。
2.中选结果公示结束后,中选人须24小时内在湖州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合同管理”区响应服务事项。同时在湖州网上中介服务超市自助打印成交通知书。
3.中选人与项目业主应当自响应服务事项后5个工作日签订服务合同,同时将双方签订的合同上传至湖州网上中介服务超市。
4.中选机构放弃中选、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需求书要求履行服务,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选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选条件的,项目业主可以从备选排序中依次确定中选机构,也可以重新公开选取。
5.参与公开选取的中介服务机构,务必按照本需求书的有关要求,做好计划安排,准备好相关材料。中选人存在以下行为的,项目业主有权终止协议,并按相关规定报中介超市运营管理机构进行综合评价和处理。(一)中选人擅自放弃中选结果;(二)超出公告及需求书范围,擅自提高服务收费或变相要求业主单位增加服务费用的;(三)中选人中选后未在24小时内响应服务事项,又不说明理由的;(四)中选机构自签订协议之日起,未能按公告要求的服务时间完成服务的;(五)中选机构未按从业规范提供服务,服务质量不达标的。
6.中选人所提供的服务人员在服务期不得调整,如需调整必须先得到项目业主同意,且调整后人员资格、职称不得低于调整前的人员,否则项目业主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服务时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完成
选取方式:直接选定
是否财政和国有企业资金投资项目:否
是否为入围企业:否
服务费用: 90000元
选取时间:本公告发布后1个工作日内直接在中介库选取
选取地址:长兴县虹星桥灌区管理服务中心
备选机构数:无
项目业主联系人:刘光星 主任
项目业主咨询电话:13738231541
发布时间:2023-12-18 09:34:09
附件下载: 需求书: 62ce6337becb181d0df86903f699629.jpg 需求书(长兴县虹星桥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水土保持报告书) (2).docx
委托协议书:
项目单位:长兴县虹星桥灌区管理服务中心
项目名称:长兴县虹星桥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水土保持报告书
项目具体信息:1.项目名称:长兴县虹星桥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水土保持报告书
2.建设服务单位:长兴县虹星桥灌区管理服务中心
3.项目地点:长兴县虹星桥镇
4.项目概况:本工程概算总投资约5000万元。虹星桥灌区本次节水配套改造的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1)渠首工程5处,其中拆建2座、改造3座;
2)骨干输配水工程改造10条,干支渠道4.861km;
3)骨干渠系建筑物及配套设施18处,包括重建二级泵站4座,改造二级泵站11座,新建箱涵2座,新建管理设施1处(含管理房、生产和辅助房、信息控制室及调度中心共1313m2);配套巡查管护道路6.780km。
4)用水量测设施改造10处;
5)开展灌区信息化感知体系系统,智能控制系统,专题数据库系统,智慧运行管理应用系统及支撑保障系统的建设,建设水位监测点8处、流量监测点6处、水质监测点3处、图像监测点23处、农情监测点6处、水闸及闸站智能控制6处、泵站智能控制14处。
提交《长兴县虹星桥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水土保持报告书》(报批稿)并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通过。
5.服务金额:人民币:90000元。
6.项目资金来源情况:自筹。
服务类型:报告书编制
服务事项: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
中介机构资格要求:1.已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且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次公开选取范围;
2.选取中介方式:本次采用【直接选取】模式,要求报名企业符合资质类型要求且已经进驻湖州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和通过审核的中介服务机构。
其他要求:1.公开选取结束,对中选结果(提供的评价内容)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个日历天。
2.中选结果公示结束后,中选人须24小时内在湖州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合同管理”区响应服务事项。同时在湖州网上中介服务超市自助打印成交通知书。
3.中选人与项目业主应当自响应服务事项后5个工作日签订服务合同,同时将双方签订的合同上传至湖州网上中介服务超市。
4.中选机构放弃中选、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需求书要求履行服务,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选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选条件的,项目业主可以从备选排序中依次确定中选机构,也可以重新公开选取。
5.参与公开选取的中介服务机构,务必按照本需求书的有关要求,做好计划安排,准备好相关材料。中选人存在以下行为的,项目业主有权终止协议,并按相关规定报中介超市运营管理机构进行综合评价和处理。(一)中选人擅自放弃中选结果;(二)超出公告及需求书范围,擅自提高服务收费或变相要求业主单位增加服务费用的;(三)中选人中选后未在24小时内响应服务事项,又不说明理由的;(四)中选机构自签订协议之日起,未能按公告要求的服务时间完成服务的;(五)中选机构未按从业规范提供服务,服务质量不达标的。
6.中选人所提供的服务人员在服务期不得调整,如需调整必须先得到项目业主同意,且调整后人员资格、职称不得低于调整前的人员,否则项目业主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服务时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完成
选取方式:直接选定
是否财政和国有企业资金投资项目:否
是否为入围企业:否
服务费用: 90000元
选取时间:本公告发布后1个工作日内直接在中介库选取
选取地址:长兴县虹星桥灌区管理服务中心
备选机构数:无
项目业主联系人:刘光星 主任
项目业主咨询电话:13738231541
发布时间:2023-12-18 09:34:09
附件下载: 需求书: 62ce6337becb181d0df86903f699629.jpg 需求书(长兴县虹星桥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水土保持报告书) (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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