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关于海山站补助的竞争性磋商公告[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浙江舟山市 发布日期:2023-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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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浙江 舟山市 采购单位 舟山市定海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海山站补助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项目概况
     海山站补助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15日 14: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CT-2023-053
    项目名称:海山站补助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承担海山社区(七普人口数4835人)和虎山社区(七普人口数5000人)区域内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及签约服务等工作。具体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二级及以上等级的医疗机构资格。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3年12月1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网上获取。供应商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在线获取磋商文件(采购公告下方选取“潜在供应商”处“获取磋商文件”),不提供纸制版磋商文件;供应商只有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完成获取磋商文件申请,并下载了磋商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磋商文件;通过本公告下方“游客,浏览磋商文件”下载的磋商文件仅供浏览,不视作依法获取磋商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5日 14: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供应商将加密的电子版响应文件于响应截止时间前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提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12月15日 14: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开启
六、采购意向公开链接
    https://zfcg.czt.zj.gov.cn/luban/detail?parentId=600007&articleId=UUSXViTHNQH/yFpb4FA+TQ==&utm=app-announcement-front.7cd522fb.0.0.5bc508708feb11eea22017fe397a0beb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2)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策。(4)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舟山市财政局出台了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九、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舟山市定海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 址:定海区白虎山路150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潘芳芳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舟山市普陀区海莲路97号6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林凤凤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
    质疑联系方式:***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定海区财政局
    地    址:舟山市定海区港务码头1号港务大楼6楼
    传    真:/
    联 系 人:林秀奇
    监督投诉电话:0580-2027798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磋商文件定稿.doc
407.8K
预算确认书.jpg
356.9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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